合格!咸宁继续保留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020-05-15 08:00:00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咸宁日报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15日,从市林业局传来好消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下发《关于2019年度国家森林城市动态监测结果的通知》,我市顺利通过国家森林城市复查,复查结果为合格,继续保留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通知指出,我市认真执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较好地完成了森林城市建设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建设指标持续巩固提升。      

我市于2015年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自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以来,我市坚持把森林城市建设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从森林生态体系、服务体系、产业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城市支撑体系5个方面,加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2015至2019年,全市新增造林面积131985.16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52.53%,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7.44%,古树名木保护率达到100%;大力弘扬生态文化,公众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居民对森林城市建设的支持率和满意度均超过95%。市域范围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稳定健康的森林生态系统。记者 朱亚平 通讯员 王僳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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