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级文明单位推报名单的公示

2018-11-15 08:30:09 来源:香河文明网 作者:香河文明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廊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推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各单位申报,经县文明办审核,并征求县纪检部门意见,拟推荐市级文明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1、中共香河县委办公室
2、香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3、香河县人大常委会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香河县委员会
5、中共香河县委组织部
6、香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7、中共香河县委宣传部
8、香河县淑阳镇人民政府
9、香河县蒋辛屯镇人民政府
10、香河县刘宋镇人民政府
11、香河县安平镇人民政府
12、香河县钱旺镇人民政府
13、香河县安头屯镇人民政府
14、香河县五百户镇人民政府
15、河北香河环保产业园区管委会
16、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
17、新华街道办事处
18、新开街道办事处
19、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
20、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1、香河县财政局
22、香河县国土资源局
23、香河县文广新局
24、香河县行政审批局
25、香河县审计局
26、香河县水务局
27、香河广播电视台
28、香河县农业局
29、香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0、中共香河县委老干部局
31、香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2、香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3、香河县气象局
34、香河县司法局
35、香河县信访局
36、香河县交通运输局
37、香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38、香河县家具城管理委员会
39、新开街道办事处绣水社区
40、新华街道办珠光社区
41、香河县第一中学
42、香河县安平镇第一小学
43、香河县淑阳镇许台村
44、香河县蒋辛屯镇仓头村委会
45、香河县中兴铝材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从2018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8年11月22日结束,公示区间县文明办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监督电话:0316—8312293
    来信来访:香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四楼4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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