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县人民的一封公开信

2019-03-05 10:53:22 来源:香河文明网 作者:香河文明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创建文明县城是集中体现城市形象、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作为香河的一员,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共驻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香河的每一位公民都是主人翁,是创城工作的主要实践者和受益者。为此,我们希望您做到以下几点:
    一、弘扬文明风尚。讲文明、树新风,你我共同参与。带头践行“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大力倡导移风易俗。努力锤炼良好的个人品格,助人为乐、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争做文明有礼的香河人。
    二、爱护公共环境。我文明,香河文明;我美丽,香河美丽。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规范个人行为,遵守文明公约,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生活垃圾、不随地吐痰,积极劝阻不文明行为,维护城市文明形象。
    三、遵守社会公德。文明有声,时时处处彰显市民素质。注意语言文明,谈吐文雅,公共场所不吸烟、不喧哗,文明观演、文明旅游,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情回答陌生人的善意询问。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等娱乐场所,共同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文明礼貌出行。文明每一步,快乐每一天。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醉驾;排队候车,依次上下,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外出时遵守社会秩序、谦让礼貌、注意言行,体现香河人民的良好文明素养。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创文明城,我们义不容辞!让我们携手并肩,举全县之力,发扬“创城”精神,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为创建省级文明县城作出自己的贡献,使我们的香河更文明、更和谐、更美丽,使人民生活更幸福!
 
 

香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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