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福林《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2019-11-30 03:40:00 来源:香河县人民政府 作者:香河政府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段福林因保管不善,将刘宋镇吴庄村,档案编号为:2815号,东邻道、西邻肖光月、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450.84平方米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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