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现金报销受理不受时间限制

2020-02-03 00:00:00 来源:献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记者刘澜澜)日前,省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管理服务的通知》提出,现金报销受理不受时间限制,对于参保人在疫情前或疫情期间因急诊等特殊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疫情期间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的,可以在疫情过后半年内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报销手续,不受原规定时间限制。

  通知提出,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督促各定点医药机构认真落实好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长处方相关政策,在保证医疗安全、规范患者用药的基础上,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参保患者每次门诊携药量可达到2个月(药品最小包装超过规定天数的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最长可放宽到3个月。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医保”作用。全面落实异地就医网上备案,通过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登录“河北省异地就医备案平台”,自助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操作。对于无法完成网上备案的,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应视同备案,并做好异地就医后续的现金报销工作。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努力实现经办服务“零跑腿、不见面”,对于用人单位办理医保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信息修改等业务,原则上实行网上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可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经办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等渠道申报缴费;定点医药机构新增或变更“非发热科室”现场考察实行先予以开通,待运行3个月后(结合疫情防控情况),通过结算数据与现场核查相结合方式进行考察验收;开通网上受理、电话咨询、邮寄等“非接触式”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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