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南昌市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照《关于做好南昌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延续工作的通知》(洪食药监字[2014]139号)组织现场检查,南昌市平华大药房有限公司西湖区分公司、南昌市平华大药房有限公司水厂路分公司符合国家局药品GSP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零售)、南昌市核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规定的内容,拟核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零售),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18年9月28日至2018年9月3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6650072 通讯地址:南昌市西湖区孺子路437号 邮编:330009 特此公告 南昌市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