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府字〔201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 康光澍同志任信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邹小明同志的信丰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王利明、王立同志的信丰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刘杰、曾文莉、林琳同志任信丰县监察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傅秀华同志的信丰县第四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李铈昉同志任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俊同志任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信丰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天长同志的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玉梅同志的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蓝钰同志任信丰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古品香同志任信丰县科学技术局主任科员,免去其信丰县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李翔同志任信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肖一凡同志任信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科员,免去其信丰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林进同志任信丰县公安局副局长、主任科员(列张祥志同志之前); 免去王长生同志的信丰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钟诚同志任信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信丰县公安局高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殷剑敏同志的信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朝禄同志任信丰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刘建优同志任信丰县公安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黄集龙同志的信丰县公安局嘉定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叶亮同志的信丰县公安局万隆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罗冬生同志的信丰县公安局主任科员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李其明同志任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徐海诚同志任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信丰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局长,免去其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信丰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吕干生同志任信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 免去肖德忠同志的信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施维民同志任信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丰县版权局)副局长; 肖生祥同志任信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丰县版权局)主任科员; 免去郭元明同志的信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丰县版权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陈晓建同志任信丰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主任,免去其信丰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恩怀同志的信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信丰县版权局)副局长、信丰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主任职务; 付瑞忠、钱文龙同志任信丰县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山同志任信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信丰县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钟瑛同志任信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信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赖兰田、罗小全同志任信丰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邱万成同志任江西信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杨燕同志任江西信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信丰县房产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江西信丰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吕霖同志任信丰县统计局副局长; 施政同志任信丰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邱全伟同志的信丰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温珍西同志任信丰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副主任(列温伟民同志之前),免去其信丰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会全同志的信丰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叶兆富同志任信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免去张秀清同志的信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袁明明同志任信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肖承林同志的信丰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刘慧勤、谭高翔同志任信丰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仟进同志的信丰县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张小金同志任信丰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楚伦巴特尔同志的信丰县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李雷同志任信丰县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光文同志任信丰县重大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赖鑫、郑华根同志任信丰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信丰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生禄同志的信丰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叶钧同志的信丰县司法局新田司法所所长职务; 免去肖艳同志的信丰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肖立文同志的信丰县水利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免去邹赟同志的信丰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2018年1月19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各群众团体。 信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印发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