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海:一个退伍老兵的为民情怀

2019-07-04 08:00:00 来源:兴隆县人民政府 作者:宣传部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李小宇 本报记者郝凌峰

         他是土生土长的兴隆子弟,幼年经历的苦难造就了他刚毅不屈的性格,多年的军旅生涯淬炼了他战胜困难的勇气,一心为民的情怀坚定了他共产党员的使命,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压实了他宽阔厚实的肩膀。农民子弟、退伍军人、共产党员、党支部书记……他的身份在转变,但他一心为民的情怀不曾改变。他就是河北省兴隆县兴隆镇中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振海。

         王振海出生于1957年7月,1977年1月应征入伍,1981年退伍。5年的军旅生涯淬炼了他雷厉风行的做事风格,敢说敢为、踏实肯干成了他的标签。退伍返乡后,王振海热心村务工作,时时想着为乡亲们办实事、办好事,“我就是觉得自己有使不完的劲儿,我得在村里干成点大事。”一心想干成大事的王振海在1982年参加村“两委”班子选举并成功获任中央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从一个热心村务的退伍兵,正式成为中央村的领路人,一干就是36年。

         中央村地处县城中心,属城中村,人多地少,老百姓收入来源主要靠打工、做小买卖,家家生活都比较困难,属于一个典型的贫困村。面对村集体经济几乎为零的现状,王振海不服气,他不想让自己童年经历的贫穷与困苦延续到下一代身上。军人身上的果敢精神,让他找准了致富的门道。

         王振海上任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市场经济大潮涌动,面对这个政策机遇,王振海深入调查研究,果断决定将村集体的发展定位到建筑行业。1983年,他整合村里的剩余劳动力,成立了兴隆县第一个村集体性质的建筑施工队。随着建筑施工队不断发展壮大,1991年,他带领村民正式成立了兴隆县发达建筑公司。公司累计承包县城建筑工程45栋(座),建筑面积20.6万平方米,村集体财富积累年均100万元左右,每年平均提供500多个就业机会。

         2001年,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敢闯敢为的王振海敏锐洞察到了发展机遇,他联手西关村、东关村、十四倾村、东区村等4个县城周边村成立了兴隆县宏泰建筑有限公司。有了公司作后盾,村内发展也步入了正轨,村集体先后建设了兴隆县隆福贸易大厦、中兴商厦、中央村综合楼等,通过开展对外租赁业务,村集体年收入达百万元。用政策盘活村存量资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王振海带领家乡父老走上富裕的道路。

         在他的倡议下,中央村制定了村民福利政策,村集体每年为村民全额缴纳新农合费用,给全村55周岁以上的老人发放补助资金每年共计12万余元,为村里老年人缴纳“健康御险”保险费用,年底全体村民人均可获得村分发的米、面、油等食品各一份。同时,王振海把做公益事业作为自己的社会责任,近年来,他先后组织公司垫资400多万元,分别用于县中医院建设、县级医用垃圾中转站及废料处理项目建设、县第二小学教学楼建设等,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降低工程造价,零利润承建,确保按期交工投入使用。他个人先后捐款近5万元,资助困难学生和困难群众,为社会公益事业出一份力。

         《 农民日报 》( 2019年05月06日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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