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的公示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发[2018]26号)文件精神,鼓励单位吸纳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支持各类企业和用人单位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优先满足贫困劳动力岗位需求......对吸纳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企业、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农业经营主体、扶贫工厂(车间)等用人单位,按照每吸纳1人给与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资金从当地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将本次拟申请资金155000.00元,涉及30家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55人等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2日,共3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诚请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314-5053737。
附件: 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公示花名册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