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隆县就业服务局拟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文件及《河北省物价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文件精神,现将兴隆县就业服务局(兴隆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申报“六类”人员(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相关情况进行公示。经审核,符合享受条件人员14人、预计补贴金额2660.00元。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日-2019年12月6日,共4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反映,诚请社会各界监督。联系电话:0314-5053737。
附件:兴隆县就业服务局拟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花名册
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