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数据的公示

2020-03-31 02:13:10 来源:威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做好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数据公示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高新区:

根据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亩均论”改革工作,按照邢台市工信局《关于做好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数据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就做好对我县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数据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各乡镇、高新区报送并经县初审、市审核36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用地3亩以上工业企业的亩均税收情况及评价分类等级

二、公示时间及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30日--4月3日,共五个工作日乡镇、高新区要逐一将参评企业信息和评价等级反馈企业并由企业盖章确认,同时我局通过“威县党政门户网”和“威县发布”公众号予以公示。

三、公示要求

1.按照全市规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用地3亩以上工业企业全部参与评价高新技术企业不再单独评价,所有公益类工业企业和其他情况的企业也全部参评,以亩均税收为标准,参评工业企业分为A、BC、D四类A类企业:亩均税收15万元(含)以上;B类企业均税收5万元(含)至15万元;C类企业:亩均税收1万元(含)至5万元:D类企业:亩均税1万元以下,符合A类标准的高排放,高能耗工业企业定为B类,同时据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提供的高排放、高能耗工业企业名单实行上下浮动机制动态调整。

2.公示期间,对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用地面积、2019税收等信息不准确的情况,各乡镇、高新区和相关企业可以提出调整;摸排出符合参评要求的企业,可提请列入参评范围、并在备注栏注明新增;公示期结束后,又出现符合参评企业的,一律定为D类。

3.4月512:00前,各乡镇、高新区要将公示情况形成报告和经公示后确定的本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用地3亩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评价汇总表(附件2),经乡镇区党委、政府双盖章,党委书记、乡镇区长双签字后扫描连同电子版报送县发改局邮箱附件:

1.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用地3亩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数据情况表

2.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用地3亩以上工业企业均税收评价汇总表

联系电话:0319-6196777   箱: wx6156380@163.com

 

2020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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