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购买风险提示

2020-01-22 08:00:00 来源:行唐县人民政府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规范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众上当受骗及财产损失,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商品房购买风险提示如下:
  一、如何购买合法合规的商品房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法定许可手续,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付款等性质的费用。
  购买商品房时,购房人务必亲自查验该商品房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批准的楼号、房号范围内,切勿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购买商品房要签订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GF-2014-0171),详细约定面积、价格、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并要求开发企业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进行网签备案。
  二、为什么不能购无证房屋
  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屋存在以下巨大风险:
  1、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所签订的合同(协议)为无效合同,一旦发生纠纷,购房人难以维权。
  2、无法按约定交房。审批手续不全即进行销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极易出现延期交房、设计变更等现象,个别项目因严重违规甚至会无法建成。
  3、一房多卖。因未取得预售许可,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无法备案,可能出现开发企业将一套房屋出售给多名购房户以谋取不法利益的现象。
  4、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因缺少必需的审批证件,所购房屋今后难以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难以自由转让、抵押质押、增值变现。
  5、资金灭失风险。开发企业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股权债权纠纷等情况导致项目烂尾,购房人资金难以追回,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拒不听从劝阻,购买无手续房屋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举报咨询联系方式
  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杜绝无证商品房,避免上当受骗、利益受损。
  欢迎对我县商品房违法销售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82981067   82984512
  1、“盛世华府”项目位于玉城西大街中段路南,龙州公园南口对过偏东,该项目3、5、号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7、8、9、10、11、12、13、14、15、16号楼未获取任何建设手续,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极大的购房风险。
  2、“行唐县便民蔬菜市场” 项目位于玉城大街与香港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行唐支行东侧,行唐县便民蔬菜市场”未获取任何建设手续,不具备销售条件,存在极大的购房风险。
  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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