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缔私屠乱宰行为及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2020-01-26 08:00:00 来源:行唐县人民政府 作者:张峰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行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唐县畜牧工作总站
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唐县商务局
关于取缔私屠乱宰行为及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
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畜牧工作总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联合发布以下公告:
  一、县域内凡有饲养繁育野生动物的场所,由各乡镇负责排查、建立台账并配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畜牧工作总站牵头取缔私屠乱宰行为,关停相关场所。
  二、县域内各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交易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做好监管工作。
  三、各乡镇(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四、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经营者要充分认识私屠乱宰行为的危害,自觉抵制不法行为,为全县人民创造依法有序、健康放心的环境。
  五、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饲养、繁育、交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行为的,可通过相关部门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市场监督管理局:0311-82981335
  畜牧工作总站:0311-82981040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311-82981867
  商务局:0311-82981601
  行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唐县畜牧工作总站
  行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唐县商务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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