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活动的通告

2020-03-25 08:00:00 来源:行唐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行唐县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活动的

通  告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仍处于攻坚期、关键期,为有效遏制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反复,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民传〔2020〕43号)和石家庄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活动的通告》(石防领办〔20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祭扫服务活动的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开发区)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禁止在公共墓地或是其他公共区域焚烧迷信用品或丧葬祭祀用品,全力保障清明暂停祭扫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要通过宣传栏介绍文明祭祀、张贴温馨提示,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暂停祭扫家喻户晓,鼓励群众采取家庭追思、网上祭扫等方式进行祭扫,倡导通过建立家庭微信群、微视频、讲先人故事、书写寄语、制作思念卡等简约方式缅怀亲人。

二、县民政局要加强对祭祀场所的管控,暂停县殡仪馆骨灰寄存场所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体公祭等群体性活动。

三、县公安局要做好安全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在殡仪馆、公墓等群众祭扫比较集中的区域、路口,对前来祭扫的人员和车辆及时劝返,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要做好处置预案,及时依法处置。同时,要加强治安检查和治安巡逻,防止在暂停祭扫期间发生治安事件。

四、新闻宣传部门要向全县居民宣传暂停疫情防控期间清明祭扫活动的有关要求,形成正面舆论导向,助力疫情防控。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通过网络祭奠、家庭追思会、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带领群众遵守暂停祭扫的相关规定。

五、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行唐县分局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工作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民政〔2019〕8号)和《石家庄市文明祭祀管理暂行办法》(石文明办〔2019〕20号)的文件精神,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同处置,依法查处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和在道路街口、广场、绿地等公共区域焚烧祭祀用品等行为。

六、殡葬服务单位要统筹兼顾,通过广播、横幅、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暂停清明祭扫工作,做实做细各工作环节,主动配合公安、乡镇等单位共同做好暂停祭扫服务后的教育劝阻,确保安全稳定。对新葬逝者骨灰探视或办理骨灰安葬业务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落实人数限定、体温检测等措施。

七、春季天干物燥多风,极易发生火灾。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抓好暂停祭扫、野外禁烧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农村大喇叭、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露天禁烧的法律法规,做好禁燃禁放的教育劝阻。同时,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劝阻祭祀焚烧等行为。对因清明祭扫、露天焚烧等引发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唐县防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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