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财税、行政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应急管理、地方金融监管、重点项目、开发区、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经济研究室、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重点项目办)、财政局、税务局、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地震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统计局、经济开发区。
协助县长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负责与县内各银行、保险公司的工作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