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 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纸张对联销售 活动的通告

2020-01-08 11:41:00 来源: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城区居民、各个体工商户:

  根据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兴政府,关于两节期间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为了切实加强市场秩序的管理,为我县人民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安全度过个喜庆祥和的春节,依照县政府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从事烟花爆竹纸张对联经营销售的个体工商户,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押金1000元。

  二、个人申请书、保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订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状。

  三、临街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严禁占用人行道摆设摊点进行销售,一经发现全部暂扣并依照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凡取得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个体经营户,按规定进入指定地点进行销售,必须遵循相关规定,严禁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招揽生意,不得擅自离开指定销售场所流动销售,不得一证多家。

  今年我县烟花爆竹销售的个体零售摊点,实行一户一档,严格按照规定设置报名户数,从报名时间开始按先后顺序进行登记排队抓号,然后进入指定场所进行销售。

  四、未经许可严禁乱搭乱挂,使用照明线路必须保证无障碍,避免引起火灾等其他人为因素的事故发生。

  五、纸张对联经营户不得随意搭设帐篷,严禁在销售场所吸烟。

  六、报名时间:二〇二〇年元月七日、八日

  报名地点:蔚汾大厦一楼城区中队。

  报名电话:0358—6321377

  联系人:杨成虎 13903589592

  七、凡不按规定,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未经许可进入销售地点进行销售的个体工商户,一律查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八、各经营户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证两节期间无任何事故发生。

  特此通告

  兴县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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