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新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2019年12月9日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9日
附件:新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