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发展改革局 关于征集制定我市城区内客运票价 听证会参加人的公告

2018-03-01 00:00:00 来源:新乐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河北省定价目录》、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价政调【20119号及新乐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18期《常务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召开制定我市城区内客运票价听证会。现就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名额、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共征集参加人15名。由下列人员构成:

消费者8名,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3名,政府有关部门3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有下列方式产生:

1、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3、专家、学者、政府部门采取自愿报名或单位推荐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城市公交车票价等情况及相关政策;

4、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二、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法

    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旁听人2名。采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

    三、新闻媒体产生方法

    听证会邀请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四、报名方法

    凡自愿报名的参会人员,自即日起带有效证件到市发展改革局价格科(市政府西配楼3304房间,电话88583661)报名即可。报名时间:自201831日起至20183  15日止。

特此公告。

 

 

                                                   2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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