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打击违法上访 切实规范信访秩序 我市对一批违法访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2018-05-31 00:00:00 来源:新乐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工作,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不断加大对违法上访行为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违法上访的多发势头。但是,仍有个别人员在其合理诉求已解决到位的情况下,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肆意采取越级访、缠访、串访、闹访、围堵政府大门等违法方式进行上访,以访谋利,以访施压,扰乱了单位办公秩序和公共秩序,受到了法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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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4日,我市某小区部分业主以反映小区物业纠纷问题为由到市政府上访。其中,定州市明月店镇梁某梅、行唐县只里乡郭某会,及我市承安镇高某朋、于某、李某丽,彭家庄乡张某娜、王某素、默某红,街道办李某永等9人,在市领导、相关市直部门主动接访,认真倾听其诉求,并明理释法,耐心解释,承诺限期答复的情况下,不听公安民警劝阻,执意用堵路方式施压,将政府门前的长寿路短暂堵塞,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5月24日,上述9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3月21日至4月18日,马头铺镇张某英到马头铺镇政府违法上访,严重扰乱了该单位正常办公秩序。4月19日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4月9日、5月8日,承安镇李某欣以反映在山西打工欠薪问题为由到北京非接待场所违法上访,严重扰乱了当地公共秩序。4月10日、5月9日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5月8日,正莫镇黄某珍以反映历史遗留问题为由到北京非接待场所违法上访,严重扰乱了当地公共秩序。5月9日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5月8日,正莫镇黄某卿以反映医疗事故问题为由到北京非接待场所违法上访,严重扰乱了当地公共秩序。5月9日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今年以来,我市已有23人因违法上访被依法处理,其中12人系因扰乱我市正常办公秩序或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

  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市委、市政府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信访条例》,以理性的方式、正确的手段、合法的程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信访秩序。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责任单位、部门将积极创造条件,依法予以解决;对无视法律,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甚至组织煽动群众越级上访,围堵党政机关,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人员,政法机关将依法坚决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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