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民政府 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报告

2019-04-28 00:00:00 来源:新乐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328日在新乐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市分局局长    张立智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我受新乐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新乐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保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不放松,全面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实现经济强市、美丽新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18年环境质量状况

(一)大气环境状况

1新乐市2018年顺利完成PM2.5年度79微克/立方米的考核任务

2018年我市PM2.5年浓度为79微克/立方米,成功完成市下达的79微克/立方米的任务目标。PM2.5年浓度由201699微克下降至79微克,其中2017年下降了7微克,2018年下降了13微克,两年累计下降了20微克PM2.5同期下降率在全市17个县市区中排6位,在全省168个县市区中排63

22018年综合指数及污染指标大幅下降

2018年我市综合指数为7.72,下降率为12.57%,下降率在全市17个县市区中排10位,在全省168个县市区中排48位。

PM10年浓度为141微克/立方米,下降率为15.6%,下降率在全市17个县市区中排6位,在全省168个县市区中排27位。

一氧化碳浓度为2.6毫克/立方米,下降率为25.71%,下降降率在全市17个县市区中排5位,在全省168个县市区中排36

二氧化硫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下降率为19.35%,下降率在全市17个县市区中排15位,在全省168个县市区中排121

臭氧浓度为201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

3重污染天数减少,优良天同比增加

2018年二级以上天数140天,同比增加5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48天,同比减少13天。同时2018年我市实现了重污染天数零爆表。

(二)水环境状况

2018年我市木刀沟市控断面出水水质达到省、市考核目标要求。城区地下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全市水质整体情况较好,符合国家相关水环境要求。

(三)土壤环境状况

我市整体土壤污染现状,从污染成因看,主要有化肥和农药的不合理使用、工业的排放、畜禽排泄物和农膜废弃物等几类原因。从趋势看,通过近几年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禁止新上重污染企业,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使全市土壤污染趋势得到遏制,土壤污染形势总体向好。

(四)声环境状况

2018年一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值为52,夜间噪声值为44;二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值为56,夜间噪声值为50;三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值为58,夜间噪声值为51;四类功能区昼间噪声值为65,夜间噪声值为55。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五)生态环境状况

我市建立健全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制度,通过深入排查环境污染隐患源头,消除了一批风险点,进一步降低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的可能性,2018年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二、环境保护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坚定不移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1、开展涉气企业专项整治。定了《新乐市涉气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共排查出涉气企业366家,其中治理燃煤锅炉6台,天然气锅炉4台,涉VOC企业239家,已全部完成治理任务。

2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和治理。完成了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35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和75蒸吨、130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任务。完成了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75蒸吨和130蒸吨燃煤锅炉严格超低排放任务。完成了河北金万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35蒸吨煤锅炉淘汰。完成了三元食品和远大动物药业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

3、不断深化散乱污整治。在巩固2017年整顿成效的基础上,开展了新一轮散乱污企业再排查,进一步明确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2018年共排查发现新散乱污”61家,全部为取缔类,均已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

4全面开展生活源VOC治理。建成区263家餐饮单位全部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装置,30家汽修厂安装了VOC治理设施,21家干洗店全部实现了密闭干洗,49家加油站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建立了日检台账。监控点位周边32家广告公司,其中18家涉喷涂广告公司全部完成了整改清除了设备。特别是加强了监控点周边生活源VOC日常监管,增加检查频次,确保了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行,达标排放。

5加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管理力度全面开展了过境重型柴油车、公交车、出租车、用车大户、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专项检查,在内营路入市口设立了卡口,对过境重型柴油车辆进行尾气检测,2018年以来,共检测重型柴油车662辆,其中超标车辆和未加装尿素罐车辆共44辆均已劝返。对我市出租车、公交车进行了尾气检测,共检测150辆,其中145辆合格,10辆不合格全部维修复检合格。共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52辆,均已加装污染物控制装置,并且检测均为合格。

6开展燃煤单位煤质抽检工作。加强劣质散煤市场监控,我市4家燃煤企业建立了监管台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煤质抽检,合格率、覆盖率均达100%

7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1根据石市安排,按照红色、橙色、黄色预警期间各项污染物分别减排50%30%20%的原则,调整了我市重污染天气工业源清单2制作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公示牌98,为我市企业无偿提供3抽调工作人员18人分别对我市3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驻厂督察,确保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42018我市共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9次(共计历时108天,其中一级应急响应6次历时35天,二级应急响应10次历时62天,三级应急响应1次历时1天,启动污染减排措施2次历时10天),出动了3600人次,车辆1350辆次,共检查企业2250家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期间对不落实应急响应的6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并采取断电措施。

8圆满完成了夏、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1强化宣传:共出动宣传车2600车次,发放、张贴禁烧通告1万份,发放明白纸10万份,在全市各村悬挂条幅标语960条,并且在农收期间利用农村大喇叭每天早、中、晚进行禁烧宣传,提高群众的禁烧意识。(2)强化人防:禁烧期间共租用21辆车,抽调市直单位25人,分成20个督导组,充分发挥禁烧人员既是宣传员、又是排查员、也是灭火员、更是督导员的作用,做到火情提前预防、减少火情的发生。特别是对高铁、高速、机场附近重点区域加强巡查、督导。(3)强化技防:在全市范围内安装红外视频探头35个,对我市进行全覆盖、不间断的巡视,做到了对火情的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赶到、第一时间处理。(4)强化源头清理:开展了4次麦秸、玉米秸秆、玉米皮、杂草、垃圾等全面清理专项行动,每个乡镇、每个自然村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发出督导函310份,督促各乡镇及时对出现的火点进行处理。(5)强化问责:禁烧期间全市共计抓获点火人员9人,其中承安镇抓获5人,木村乡抓获4人,罚款2100元,中同村村干部郝京辉负责区域着火时未在岗,致使火点未能及时处理,被诫勉谈话。对于火点出现最多的承安镇移交市纪委进行问责,对杜固镇、邯邰镇等火点出现较多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坚持不懈改善水环境质量

1加强涉水企业监管力度。对辖区内的21家排水企业进行体检式检查,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从源头上保障了污水处理厂进水控制指标。

2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检查和监测频次。执法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监督性监测每月不少于1次,保障在线监测仪器正常运行,做到实时监控,并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测,发现超标排污依法从重处罚,实现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稳定达标。

3推进城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市有关要求,我市已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划定,设立界碑,完成保护区整治。为确保饮用水源水环境安全,我市每月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饮用水安全。由于供水结构的变化,以及现有保护区的不合理性,我市积极推动保护区调整,在中同村东重新选择了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技术报告已通过专家审查。

4加强畜禽污染防治。对全市名单中的9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逐一进行检查,督促建设配套粪污治理设施。对规模较小10家养殖场由农牧局在国家平台进行了注销。剩余的80家中停养7家,完成配套建设粪污治理设施的72家,完成率占全市98.6%(考核要求完成90%以上

5全面整治加油站地下水污染。对石家庄市下达的41家加油站防渗改造情况进行回头看,除1家加油站停业拆除设施外,其余40家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对47家加油点启动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47家加油点完成38家,对未完成改造9家加油点,已全部责令停止营业。

6开展纳污坑塘整治回头看对排查出的53个坑塘进行回头看,所有坑塘做到垃圾清理到位,雨水坑塘设立了围档,树立了警示牌,确保所有坑塘整改到位,防止形成新的渗坑。督促教育局完成了新乐市二中、三中、四中3个坑塘整治,并组织各乡镇对本辖区进一步排查,未发现新的纳污坑塘。

7开展白洋淀上游环境大排查大整治。组织开展了白洋淀上游流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沿河村庄26个,涉废企业24家,清理建筑垃圾1158.3方。期间与省厅联合督查发现问题78件,完成整改75件,剩余的3件问题,市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预计201912月底前全部竣工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新乐市白洋淀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18-2020年)》,谋划实施重点治理项目6个,正积极推进中。

(三)扎实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

1、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底数。配合省市对我市行政区域内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及空间位置、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进行逐一核实,确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67家,土壤环境影响突出的工业园区1个,详查单元24个,核实农用地详查点位131个。

2、污染土壤修复。对受污染地块进行土壤修复,启动了邯邰镇东张村河道非法炼油点、马头铺镇南城西村南河道不明物体非法倾倒点两地块的修复工作。现在已完成场地调查报告。

3、开展涉重金属、涉酸企业排查。经排查,我市涉重金属企业1家,为河北远大中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其中铅排放量每年34.5公斤,镉排放量每年3公斤。涉酸企业为河北华达化工有限公司,长期处于停产状态。

4、与河北新化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北金万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根据责任书既定内容,督促企业进行土壤监测等相关工作。

5、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全面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水平,制定了《新乐市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市企业进行了工业固体废物摸底,共排查出产生工业固体废物企业153家,全部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处理。全面提升固体废物储存场所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了储存场所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

6、对涉危废企业,督促企业做到一企一档,全部纳入危废监管平台,2018年,我市涉危废企业66家全部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处置合同。

7、全面开展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成立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干道沿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城镇污水、城镇黑臭水体、沙河、木刀沟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等5个整治专项小组,共排查出境内沙河、磁河违法开发建设项目9个,已全部建立台账并制定了问题、任务、责任3个清单。

8、南水北调项目申请中央专项资金3583.24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00余万元,共涉及12个乡镇160个村庄,受益人口47万人。该项目一期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配备,涉及中央专项资金2286.84万元,已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期为3个生活垃圾收集压缩站、3个生活垃圾闪蒸矿化炉、4个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涉及中央专项资金1296.4万元,主体工程设备已完成,正在进行配套设施建设。

(四)全力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

1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531日进驻石家庄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我市成立了新乐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彻底整改的原则,开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问题的现场查处、督察督办、整改落实工作。对于交办的问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核查处置,特别是带“*”的重点案件,能马上解决的,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提出整改落实目标、措施、时限,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查处整改任务。共接到交办问题27件,按期已全部整改到位。

2、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组611日起进驻我市开展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对不同类型问题、对区域内同类问题做到举一反三、多措并举,形成对同类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制度,聚焦重点问题,尽快查漏补缺,强化工作举措,不留死角、不出纰漏,确保各类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提升。交办的问题迅速整改,坚持质量导向,要求对交办问题建立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提高责任人员责任意识、整改标准,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交办问题整改任务。2018年共进行了14轮次强化督查,共交办我市44个问题已全部处理整改到位。我市在督查交办问题数量较少的县市排名中位列第2

3、省委省政府第六环境保护回头看督察组1015—115日入驻石家庄市开展工作。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按照整改落实方案化、项目化、具体化的原则,制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挂账督办、全程跟踪、办结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能马上解决的要立行立改,不能马上解决的抓紧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同时,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完善工作举措,建立长效机制。此次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共交办新乐市20批次,191件已全部办结完成。

(五)始终保持严查重处的高压执法态势

1、强化两法衔接。持续实施两法衔接工作,巩固两法衔接成果,强化污染环境犯罪惩处,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部门制定公布了《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通告,检察院、公安局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新乐市分局成立了驻分局检察联络室和警务室,重拳惩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

2、强化网格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乡、村监管网格,建立定格、定岗、定点、定人的监管体系,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街道)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市完成了全市13个乡(镇、街道、开发区)环保所的挂牌成立,已明确编制,配齐人员。

3、强化执法检查。通过采取三不三直及暗查、抽查方式,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一线执法人员全部安装省环境综合执法APP,并配备了12台执法终端,做到现场执法实时上传,现场核查及双随机抽查执法上传数据1400条,位列石家庄市第2名。

4、强化技防能力。继续使用好石家庄大气遥感监测和环保部大气热点网格,对推送的热点网格内企业重点排查,及时发现、处理和反馈。今年环保部大气热点网格共推送我市2个热点网格,及时通报给市大气办交有关部门处理。2018年以来,石家庄大气遥感推送热点问题600余次,均已排查处理到位。

5、强化交叉执法。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制定了《交叉执法行动方案》,成立11个执法组开展为期10轮的交叉执法行动。共计查处企业违法行为101件,处罚金额159万元。

6、强化严管重罚。依法推进环境保护四个配套办法的贯彻落实,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对涉嫌污染严重的违法企业实施查封、扣押4起,实施限、停产企业98家,对涉嫌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面的8家违法企业,移送公安部门采取拘留措施。2018年以来共立案处罚321件,罚款金额840万元,移送移交公安机关15件,其中刑事拘留8人,行政拘留6人。

三、强化服务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

(一)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范围的压减调整。我市沙河、磁河以及南水北调保护区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控制范围,总面积为225.54平方千米,占我市国土面积比例的43.05%,通过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河北省红线划定工作小组采纳了我市修改建议,只保留了南水北调控制区及沙河和磁河流域河滨岸带生态敏感红线区,并将河滨岸带内现有建设项目全部去除,最后总面积约为17.39平方千米,占我市国土面积比例3.32%

(二)水源地调整。加大水源保护区调整跑办力度,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争取更大空间。经过申请,目前木刀沟磁河水源地已经取消,沙河地水源地,最终由原来的30m3/d取水量调整为10m3/d取水量。

(三)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多措并举,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流程,积极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截止到20184月份审批权限移交审批局之前,共审批项目228个,其中报告书2个,报告表226个,无越权审批、超时限审批现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大力监督支持环境保护工作,有力推动了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我们将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科学施策、标本兼治,坚决打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让新乐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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