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人民政府 2018年度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2019-04-28 00:00:00 来源:新乐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328日在新乐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上

新乐市气水办主任  田胜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强力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大气污染防治各成员单位的奋力拼搏、攻坚克难、通力协作,得到了各行各业全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圆满完成了石家庄市下达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79微克/立方米的考核任务目标。

根据石家庄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公布的2018年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结果,我市在石家庄市23个区县中正排第8位,9个转型升级县中正排第1位;根据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320日发布的2018年度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结果,我市在全省163个县市中排名第96位,获评优秀等次,并被授予“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先进县称号。

一、2018年大气环境状况 

(一)空气质量和主要污染物情况

2018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1%,下降率在全市17个县市区中正排第6位,在全省168个县市区中正排第63名,圆满完成石家庄市下达的79微克/立方米的任务目标。(201699微克、201792微克、201879微克)

综合指数7.72,同比下降12.57%,下降率在全市17个县市区中正排第10位,在全省168个县市区中正排第48名。

PM10年均浓度1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6%,下降率在全市17个县市区中正排第6位,在全省168个县市区中正排第27名。

CO年均浓度2.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71%,下降率在全市17个县市区中正排第5位,在全省168个县市区中正排第36名。

SO2浓度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35%,下降率在全市17个县市区中正排第15位,在全省168个县市区中正排第121名。

NO2浓度45微克/立方米,同比未发生变化。

(二)重污染天数减少,优良天同比增加。2018年,我市二级以上天数140天,同比增加5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48天,同比减少13天。同时,2018年我市实现了重污染天数零爆表。

 二、坚持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一)建立了周调度工作机制。一是市委领导常态调度,市政府领导坚持周调度。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定期听取大气污染治理专题汇报,研究问题,有力的推动了大气治理工作。二是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制定了《新乐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新乐市2018年水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新乐市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及错峰生产方案》《成品油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扬尘综合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强化建成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乐市车辆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新乐市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新乐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10余个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安排分解细化每一项工作。

(二)建立了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机制。我们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网格体系划为4级,市级行政区域为一级网格、乡镇(街道)为二级网格、行政村(社区、管委会)为三级网格、各行政村分片为四级网格,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了对1350个污染点、源的日常监管。

(三)建立了分级巡查督导机制。一是日常督导。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成立了专门督导组,由一名主管副职牵头,对监管范围内的污染点、源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联合督导。大气办、生态环境局、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督办函责令责任单位整改落实。2018年,共制发督办函185个。三是强化督导。由市级领导带队,对环保部和省、市交办的问题以及其他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督导、研究协调,逐一解决,并验收销号。

(四)建立了领导分包责任制工作机制。出台了《新乐市关于建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分包责任制》,确定了每一个市委常委和市政府各市长分包乡镇,同时形成市长主管、常务副市长协管、其他副市长分管生态环保工作的管理机制,有力的推动了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完善了日研判、周会商工作机制。一是聘请先河公司环保人员组成专家团队,对我市大气污染源和相关管控措施进行研究分析,坚持每天早8:00点、晚17:00各发布一则日管控建议。二是市分管领导坚持每周召集大气污染防治主要成员单位会商研判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六)建立完善了举报奖励制度。畅通市长公开电话、部门、乡镇、环保12369举报热线。按照环保部交办案件的方式进行交办、处理,对举报问题进行消化、吸附,减少群众信访量,对所有举报问题查实的落实举报奖励。

(七)建立完善了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科学修订完善了《新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健全了信息发布机制,提高了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第一时间将预警信息传达到各乡镇、长寿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预警应急启动后,各乡镇、长寿街道办事处及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响应级别和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各自应对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八)坚持问题整改三步工作法工作机制。对上级督导、本级检查、部门移交、群众信访的大气污染问题按照问题交办约谈通报移交问责三步工作法,进行督导整改。

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一)全力开展燃煤综合治理。一是严厉打击劣质散煤。生态环境局、交运局、交警大队等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在治超站、无繁路内营道口、正莫村市边界设立3个散煤联合检查站,对进入我市的煤炭运销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共检查运煤车辆1416余辆,劝返 109辆。二是圆满完成双代和型煤推广任务。2018年,气代煤年任务目标30204户,已全部完成;电代煤年任务目标4624户,已超额完成任务(实际完成5216户);型煤推广年任务26844吨,已全部完成。

(二)突出开展扬尘综合治理。在常态开展建筑工地、道路扬尘、企业料堆场等扬尘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我们突出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开展了洗城净天专项行动。201810月份,大气污染主要成员单位按照洗城净天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方位开展了洗路、洗楼、洗树、洗庭院、洗楼顶洗城行动。二是开展背街小巷裸露地面硬化专项行动。2018年,共完成小街巷裸露地面硬化15.2万平方。三是持续加强砂场、转运站扬尘治理。2018年,共开展联合执法16余次,强制清理转运站内沙子6000方(将沙子全部回填木刀沟河道),41个砂土转运站已全部清理完毕;加大对非法采砂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共打击非法采砂23起,结案23起,罚款15.486万元。

(三)全面开展工业污染治理。一是深化散乱污企业治理。2018年,共排查散乱污企业61家,现已全部落实两断三清;乡镇和环保联合取缔名单外散乱污企业74家。二是促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和超低排放。新化公司、东方热电等6家重点企业烟气排放口均已安装了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增加了NO2监测单元,对企业生产总用电和治理设施用电分装了电表。三是深化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治理。石家庄市对我市下达安装VOCs在线监控设备或超标报警装置共6家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建成区餐饮单位247家,全部完成油烟净化装置升级改造;干洗店21家,均实现全密闭式干洗;汽修喷漆店29家,均安装活性炭吸附+UV光解设施,并通过检测。四是开展恶臭气体专项治理。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目前我市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污泥全部实现达标处理,污水处理率达到97.7%

(四)抓重点敏感区域综合治理。重点摸排了省控点周边“513”范围内建筑工地、裸露地面、生活源等污染源分布情况(其中建筑工地28个、餐饮75家、工矿企业24家、市政工程1个、垃圾存放点18处、其他污染源7个),逐步实现了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实现全覆盖,对重点敏感区域实行一点一策做到精细化、规范化客厅式管理。

(五)全面加强重型过境运输车辆管理。在内营、三元路口设立两个固定监测点和一个流动监测点,坚持多部门联合执法,对过境重型柴油运输车辆进行尾气、超载、遗撒、苫盖等事项进行检查,运煤车辆查验煤质检测报告。监测重型柴油车辆尾气,查验车用尿素使用情况。2018年,共查处超载车辆641辆,卸载货物44644.02吨。检查汽车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583辆。

(六)开展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建立油品监管常态化管理机制。按照关停、撤销、拆除、收缴、销毁、惩处的要求,对排查出的黑加油站(点)、非法小炼油厂及其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加油站(点)建立台账。2018年,共对59个非法加油站点进行了集中清理,依法收缴汽油5.41吨、柴油14.86吨,加油站立案34起,结案12起,收缴罚款 63万元。

(七)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了《新乐市烟花爆竹禁限放实施意见》和《新乐市烟花爆竹禁限放通告》共2.5万余份,并分发至各市直单位,各乡镇(街道办),装备宣传车40余辆、大喇叭走街串巷对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政策进行宣传。二是建立了民政对结婚登记、教育局对学生教师、卫健局对医务人员、工信局对企业、监委对党员干部宣传管理机制,应急局对销售环节、市场监管局对宾馆和婚宴大厅、综合执法局对门店开业、环保局对重点区域、市社对鞭炮公司、各乡镇(街道办)对乡村、公安局对违规燃放打击,建立了一套事前排查、事中劝阻、事后查处工作机制。2018年,共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11起,取缔非法销售摊点3个。三是邀请医院专家制作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片。2018年,共录制4期宣传片,并在电视进行播放宣传。

(八)坚持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严禁一刀切按照税收、排放量、治污设备完善、重污染天气响应执行等情况对各企业综合打分制定了科学合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实现差异化错峰生产,多次科学修订调整减排清单,积极响应重污染天气各级预警减排措施。其中,参与一级98(停产80家,减产18)、二级78(停产64家,减产14)、三级25(停产23家,减产2)

(九)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专项行动督导。201812月份,成立四个攻坚月督导组,重点对散煤清理;黑加油(站)点打击;工业压减排放;秸秆杂草禁烧;车辆管控;烟花爆竹禁限放;烟尘综合管理;生活源排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情况;攻坚月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等十项攻坚工作进行24小时不间断督导。

(十)圆满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蓝天保卫战强化督察、省委省政府回头看交办问题

1.20186月,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回头看期间共交办我市环境问题38件,其中重复举报11件,净交办27件,现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完成销号验收工作。

2.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1-17轮检查共交办我市46件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3.1017—115日,省委省政府第六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共交办我市191件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完成销号验收。

(十一)坚决推行铁腕治污。一是强化执法。2018年,现场行政处罚共立案310起,处罚金额740万元,同比增加143%(其中涉气环境案件95件,处罚金额共计543.3万元,行政移交12起 ,拘留人数2人,刑事移交7起)。二是严格落实追责问责。按照问题交办约谈通报移交问责三步工作法,对不能按时完成或整改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约谈、问责。201811日以来,我市因落实治霾不力给予被约谈和党政纪处分20件,问责15人次,约谈4个部门、3个乡镇、1个企业。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措施

(一)继续完善治理工作机制。一是坚持日会商、周研判机制,以实现精准治霾。二是坚持三步工作法机制,以实现压力传导。三是坚持分级督导机制,以促进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坚持激励和考核问责机制,以实现奖优罚劣。五是落实有奖举报奖励机制,以实现全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重点开展十个专项行动2019年,我们将坚持源头管控、精准防治,严格考核、强化问责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以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为中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环境执法为抓手,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实行目标管理,强化指标约束,突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十项任务攻坚战,全力以赴打赢蓝天保卫战。

1.“散煤治理专项行动。一是继续做好气代煤电代煤工作;清洁取暖尚未覆盖的区域,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的原则,逐户登记用煤量,实施清单式管理,尽早安排,采暖季前完成洁净型煤等清洁燃料推广工作。二是严控销售源头和劣质散煤流通。继续发挥交通运输治超站、无繁路内营道口固定监测点卡口管控作用,严控散煤流入。三是持续深入开展散煤排查工作。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全面排查散煤,确保禁燃区内和双代覆盖区域实现散煤清零。

2.“工业治污专项行动。加强全市涉粉尘、VOCs排放的生产企业治理,推进工业企业全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严防无组织排放现象发生。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对已排查出的571散乱污企业两断三清情况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深挖细找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工业炉窑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废气污染治理,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先停后治。

3.“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一是加快推进建成区裸露地面的绿化硬化工作,对裸露地面做到非硬即绿,做好乡镇监测点周边500米道路和街道办田间和停车场的硬化、绿化工作。二是全面实行工业企业料堆场规范管理。粉状及其他物料料场必须放置于封闭、半封闭料场(仓、棚、库)中,并采取抑尘措施,物料入棚入仓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全程抑尘管控措施三是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四是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工作。严查运输车辆遗撒,运输车辆要按要求安装密闭装置和定位系统。要求建设单位在出入口安装车辆冲洗装置和视频监控设备。五是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全面取缔陆地砂场、转运站,河道、陆地采砂场禁采期及重污染天气,实行24小时盯守,严防违规采砂行为。

4.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专项行动。严格按《新乐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急响应措施。实行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原则,加强对预案启动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应急减排落实机制。

5.“控车减排专项行动。一是加强机动车源头管控,加大重型柴油过境运输车辆检查力度,强化机动车监管和尾气治理。二是加强道路交通工程、建筑工程、采砂作业中重型工程机械尾气监管,凡未安装尾气治理装置或尾气不达标的工程机械及车辆,一律禁止施工作业。科学设置无繁路段交通信号灯通行时间,畅通车辆,防止阻滞加重尾气污染。三是加强公交车辆尾气治理,禁止国一、国二标准车辆进入市区。加快新能源公交车更换进度。

6.“常态洗城专项行动。坚持常态化开展洗路、洗楼、洗树、洗庭院洗城专项行动,由单一的洗城行动渐变为洗城洗村净天联合行动。做到机关事业单位、乡镇(街道)院落非硬即绿,无黄土裸露,地面、楼顶无积尘。

7.“四季禁烧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的网格化巡查机制,织密环保网格化管理,落实市、乡、村属地管理责任,严密布控、狠抓落实、综合治理,提前谋划秸秆、垃圾焚烧工作,不只是夏季、秋季秸秆禁烧,秸秆、树叶、垃圾、瓜蔓等都进行加强管控,一年四季禁止点火冒烟。强化督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着火隐患,坚持开展清五边行动,每月对着火点数进行排位,对落后的进行约谈追责。

8.“爆竹禁燃专项行动。2018年我市禁炮工作成效明显,2019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事前排查、事中劝阻、事后查处工作机制常态化进行禁炮工作,打好禁炮攻坚战、持久战。

9.“黑加油站点打击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建立常态化巡查、排查机制,对黑加油站(点)、黑加油车进行全面、深入、持续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黑加油站(点)黑油罐车、非法小炼油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联合执法,坚决拆除,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按照两法衔接要求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定期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10.打击损害大气环境违法专项行为。坚持环境监察看得见、找得着,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出手快、惩处严,精准执法、出重拳,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新乐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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