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名单公示

2019-10-17 00:00:00 来源:新乐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新乐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中经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出的C、D级危房,经过农户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并经扶贫办、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确认,满足危房改造的共计52户(名单后附),现对名单进行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581243

     附:《新乐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新乐市2019年危房改造名单公示表》

 

                                       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8日

 

新乐市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实事求是,妥善推进的原则,参照《新乐市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经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全市四类重点对象房屋安全初步评定结果进行鉴定,目前全市有C级危房53户,D级危房27户。按照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9月底前全部竣工。各乡镇(街道办)要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执行各项政策要求,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今年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任务。

二、补助对象、标准、方式及要求

1、精准确定补助对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今年新排查鉴定出的四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精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保障。

2、严格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

3、补助资金标准。新建每户平均补助2万元,修缮加固每户平均补助0.6万元,修缮加固住房的按照具体施工情况分为三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盖)进行补助,每项补助0.2万元;另外,新建和修缮每户配套资金500元。根据农户经济贫困程度,重点突出精准抚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20%的补助标准。

4、改造方式及标准。危房等级的认定由住建局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认定,认定为C级、D级的危房参加农村危房改造。四类重点对象改造房屋的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对于自筹资金能力较强,改造住房内带厨房、厕所及工具间的,可在政策规定面积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但最高不超过20平米,其中工具间应与住房分隔,有单独门窗。

5、对于四类重点对象家庭户口薄人数与实际居住人数不一致的,村委会和乡镇可出具贫困户家庭实际长期居住直系亲属相关证明,可按实际居住人口数核定危房改造面积。

6、对于四类重点对象有宅基地无住房的,由村委会和乡镇出具宅基地证明,可参加农村危房改造。

三、施工质量监管

各乡镇要对危房改造施工过程负责,加强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管,定期进行巡视。帮助农户制定改造方案和施工建设,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屋盖等重要部位施工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安全检查。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要求,改造后的住房要达到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结构安全,墙体、梁柱、屋盖等修复完好,基本功能齐全,无漏雨、渗水等现象。特别是对C级危房改造户,要根据农房存在的构件连接、墙体开裂及屋盖变形、漏雨等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提高加固改造后整体安全系数。要确保改造住房工程质量,防止偷工减料和套取补助资金问题发生。要积极引导农户在门窗和围护结构上采取节能保温措施,提高节能保温效果。同时,农村危房改造要立足于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好高骛远,不吊高各方面胃口。为有扩建需求的危房改造户预留好接口,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改造后房屋拆除重建的使用年限应不低于30年,维修加固的使用年限应不低于15年。

四、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1、各乡镇要对四类重点对象进行认真核对,对唯一住房经住建局聘请第三方鉴定为C级和D级危房的,全部纳入2019年度危房改造,以确保不落一户,把危房改造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中的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

2、对于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贫困户死亡的,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可将补助资金拨付给贫困户赡养人或监护人,由其与施工方进行工程结算。

3、对于无能力自筹资金改造住房的贫困户,由乡镇、村委会兜底解决。

4、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资格的,清退后不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

5、要创新改造方式和补助政策,通过控制面积、因地制宜推广适宜改造方式和技术、利用闲置农房和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做到政策托底,切实保障贫困户的基本住房安全。

五、加强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补助资金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贫困户的补助款,应当支付到危房改造户“一卡通”帐户。竣工验收通过后30日内,要兑现全部补助资金。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挪用,确保全部用于当年危房改造。

六、完善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各乡镇要按照危房改造时间节点、进度建立好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并妥善保管。危房改造工作完成后上报市住建局,由住建、财政、扶贫、民政等部门联合乡镇、村委会,并聘请第三方依据贫困户档案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竣工验收。

七、强化社会监督

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六公开”的要求,即改造政策、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资金发放、实施情况以及信息档案公开。要设立农村危房改造监督电话、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处理,面向群众提供危房改造技术咨询和进行工程纠纷调解等工作,更好地促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实施。

 

监督电话:88583723

邮    箱:xlscxjsk@163.com

 

                                    2019年7月1日

 

 

附:新乐市2019年危房改造名单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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