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听证会听证报告

2020-01-22 08:00:00 来源: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新县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1月20日上午8点30分在新县鑫海湾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就新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进行公开听证。现将本次听证会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由县发改委主任李宏同志担任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会设参加人22名,听证人4名,旁听人员3名,会议记录人员2名。22名听证会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相关部门推荐产生,其中消费者代表12名,县人大、县政协及有关部门代表8人,经营者代表2人。4名听证人由县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参加人应到22名,实到21名,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关于“听证会应当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听证会参加人出席时举行”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此外,会议还邀请了县新闻媒体记者对会议全程参与。

  听证会上,按照议程安排,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作了关于请求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及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的报告,县发改委价格成本监测所负责人宣读了关于新县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报告,县发改委价费管理股负责人陈述了关于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建立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听证方案:

  方案一:

  1、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考虑居民季节性用水差异,阶梯水价计量周期按年计算,按月缴费。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由现行的0.85元/m3(没有执行阶梯水价)调整为: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144m3以内)1.30元/m3;

  第二阶梯(每户每年144--240m3以内)1.95元/m3;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240m3以上)3.90元/m3。

  2、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由现行的0.95元/m3调整为1.40元/m3。

  3、特种行业用水基本水价由现行的1.20元/m3调整为1.65元/m3。

  方案二:

  1、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阶梯水价计量周期按年计算,按月缴费。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由现行的0.85元/m3(没有执行阶梯水价)调整为: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144m3以内)1.40元/m3;

  第二阶梯(每户每年144--240m3以内)2.10元/m3;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240m3以上)4.20元/m3。

  2、非居民用水基本水价由现行的0.95元/m3调整为1.50元/m3。

  3、特种行业用水基本水价由现行的1.20元/m3调整为1.75

  元/m3。

  方案一、二均为基本水价(含税价格),不含水资源税、污水处理费。对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用水价格不作调整,仍执行原来水价。对学校学生生活、教学用水和养老机构用水,执行居民用水第一阶梯价格。

  听证会参加人对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围绕定价听证方案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听证人就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了陈述解释。主持人作会议总结,表示将充分尊重并吸纳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认真修改完善定价方案,提交县政府审查批准。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及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听证方案的意见、建议

  本次听证会21名参加人一致认为,城区自来水管网老化,供水覆盖区域大范围延伸,供水动力费用、人工成本等均上涨,适度调整现行水价和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有利于增强供水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提高水质和服务水平,引导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节水意识。认为此次价格调整方案是在充分考虑我县居民承受能力和维持供水企业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同时参照其他县(市、区)价格水平,调价方案适度,不会影响居民的生产、生活及社会稳定。21名听证会参加人中,5人同意方案一,7人同意方案二,9人表示同意阶梯水量基数方案和自来水价格上调但上调幅度不宜过大。听证会参加人还就供水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调价宣传,实现安全供水、优质供水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有:

  (一)建议供水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管网的维护和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管网漏损率。

  (二)建议供水企业加强水质监测,保障用水安全、提高水质。

  (三)建议供水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充分享受到优质的供水服务。

  (四)建议供水企业做好调价宣传工作,让县城居民知晓政策。

  (五)建议对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量的问题作进一步考虑。

  (六)建议提高特种行业用水水价,实施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三、听证人对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处理建议

  (一)采纳供水企业要强化内部管理,降低成本和漏损的建议。企业扭亏为盈不能只单纯依赖水价调整,要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强化内部考核奖惩制度,提高经营效益。要求供水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财务核算,节约开支,降低成本;加强管网更新、维护和管网巡查,千方百计降低管网漏损率。

  (二)采纳要求供水企业应加强水质监测,保障用水安全、提高水质的建议。企业应加大管网维护力度,解决城区部分地段供水压力不足问题,更好的服务于居民生活和生产。

  (三)采纳供水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让用户充分享受到优质的供水服务的建议。要求供水企业强化员工的服务意识,持续更新服务理念。要提高供水服务效能,让用户充分享受到优质、便捷的供水服务。

  (四)采纳供水企业要加强社会宣传的建议。县发改部门将督促供水企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水价调整和实施阶梯水价的政策及意义,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广大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

  (五)关于对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量的问题作进一步考虑的问题。家庭常住人口为5人及以上的,以公安户籍登记为依据,每增加1人,每户每月增加3m3水量。

  (六)关于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的问题。县发改委将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7〕1792号),在2020年底前出台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

  本听证报告将在新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月22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