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0-09-15 08:00:00 来源:浠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浠水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审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审计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县审计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二)根据《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审计工作计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负责本级审计机关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

  (三)负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四)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五)配合、参与审计署、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组织的有关审计项目,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一)人员构成

  浠水县审计局总编制人数64人,财政供给64人,其中:在职人数3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聘用人员1人,遗属补助2人。

  (二)内设机构

  局内设办公室、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林水审计股、经济贸易审计股,下设政府投资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局两个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审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19年收、支总计824.36万元,2018年收、支总计846.4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2.06万元,下降2.62%。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3.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82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4.36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6.4%;其他收入3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3.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82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7.09万元,

  占支出总额的85.8%;项目支出117.2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94.3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2.06万元,下降6.15%。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3.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审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94.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6%。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2.06万元,下降6.15%。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63.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1.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94.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3.84万元,占总支出的8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2万元,占总支出11.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7.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9.09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622.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7.35万元;津贴补贴54.18万元;奖金161.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8.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3.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2.1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2万元;住房公积金192.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88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7万元,其中:退休费3.1万元;生活补助0.9万元;奖励金2.01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6万元。

  (二)公用经费88.58万元,主要包括:

  商品和服务支出88.58万元,其中:办公费22.11万元;印刷费1.99万元;水费0.45万元;电费3.27万元;邮电费2.19万元;差旅费19.57万元;维修(护)费8.3万元;培训费1.06万元;公务接待费5.58万元;劳务费2.84万元;工会经费12.99万元;福利费5.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2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2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5.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5.58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5.58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110批次,公务接待625人次。主要用于与省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浠水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7.67万元,比2018年减少13.05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非必要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浠水县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万元。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压缩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二是减少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县审计局共有0辆公务用车。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国有资产主要是审计局办公大楼及各办公室办公桌椅、空调电脑等办公必需品,净值共计52.79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30.51万元、通用设备19.66万元、图书档案0.38万元、家具用具装具2.24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县审计局根据2019年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抓好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其中交叉审计项目支出33.35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人员参与异地交叉审计费用开支以及贯彻审计工作“八不准”的开支;金审三期工程建设及运行费2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开支,各项目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基本已完成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县审计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县审计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1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梳理完善,完成绩效指标编制自评工作。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促进项目产出及效益提升,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附件:2019年浠水县审计局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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