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浠水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妇女联合会概况 一、 部门职能 浠水县妇女联合会简称浠水县妇联,其他名称为浠水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团结、动员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促进浠水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 2、突出政治引领、思想引导,教育、引导妇女听党话跟党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3、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和社会治理。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4、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查处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5、组织开展促进妇女发展、儿童健康成长和创新家庭工作等方面重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开展家庭和儿童工作,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打造妇联公益品牌,开展妇女儿童公益服务。 6、坚持党建带妇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对“妇女之家”建设的指导,扩大妇联组织有效覆盖。推动“网上妇联”建设,开展网上妇女工作。指导团体会员工作。负责引领、联系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组织及其他女性组织。 7、开展与境内外妇女组织的交流联谊、友好交往活动。 8、负责县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和县综治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9、做好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浠水县妇联是正科级群众团体,内设权益部和办公室。 2.、部门人员构成:浠水县妇联核定行政编制5人,2019年实有行政编制人数5人。 第二部分 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收、支总计104.59万元。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5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4.5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5.8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04.5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4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0.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03万元;津贴补贴4.49万元;奖金27.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2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7万元;住房公积金7.37万元;医疗费0.8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县妇女联合会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县妇女联合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附件:浠水县妇女联合会.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