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0-09-17 08:00:00 来源:浠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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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支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落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相关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有效维护退役军人权益,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和各项相关配套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根据上级政策开展工作。落实退役军人精神病人的医疗保障待遇。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伤残抚恤管理工作。

  (七)做好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做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政府“双拥”(拥军优属拥军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承担追认烈士的核查申报和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及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县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的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3个二级单位。二级单位包括:

  1. 浠水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所

  2. 浠水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3. 浠水县光荣院

  三、部门人员构成

  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总编制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6人。纳入财政预算在职人数28人,离退休1人。

  第二部分 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等8种表格。

  第三部分 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收、支总计9047.3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9047.3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7.8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904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47.3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904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49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7.9%;项目支出7428.82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047.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7.8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9047.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9047.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抚恤支出5358.95万元,退役安置支出652.04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618.49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1417.8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243.66万元,主要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43.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2.32万元;津贴补贴46.8万元;伙食补助费7.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3万元;住房公积金43.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8万元。

  (二)公用经费62.54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59.87万元,其中:办公费11.43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2.24万元;邮电费0.13万元;差旅费8.81万元;维修(护)费1.29万元;会议费1.67万元;培训费0.69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劳务费12.96万元;工会经费6.66万元;福利费0.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9万元。

  2、资本性支出2.6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6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执行较好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1.1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4万元,其中:办公费11.43万元;水费0.37万元;电费2.24万元;邮电费0.13万元;差旅费8.81万元;维修(护)费1.29万元;会议费1.67万元;培训费0.69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劳务费12.96万元;工会经费6.66万元;福利费0.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9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67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的采购 。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用房系县政府划拨原县人民医院用房,除了所购置的办公设备外,无其他固定资产,其固定资产为2.67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总计742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基本已完成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0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梳理完善,完成绩效指标编制自评工作。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促进项目产出及效益提升,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附件:浠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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