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0-09-23 08:00:00 来源:浠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全县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2、负责保障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发展及战略规划,组织编制县确定的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指导流域水利规划工作。

  3、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县水利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国家下达我县和县级财政性资金的水利投资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和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全县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组织、协调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县城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6、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浠水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8、指导、组织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主管全县河道、水库、湖泊、分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利工作,指导县内江、河、湖、库的治理和开发,指导、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市区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

  9、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防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申报监督实施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协调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部门决算包括:水利和湖泊局机关决算、二级单位决算及乡镇水利管理站决算。

  (一)人员构成: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行政编制23人,工勤编1人,事业编制281人。在职430人,离退休259人。

  (二)内设机构:

  1、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机关,根据县“三定”方案,内设股室9个:办公室、政工股、计划财务股、水资源管理和行政审批股、建设和监督股、湖泊水库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河湖库长制办公室、移民股。

  2、二级单位11个:灌区管理局、堤防管理局、水土保持局、供水管理局、水政监察大队、望天湖泵站、策湖泵站、自来水公司、二级电站、四级电站、水电工程处,本次决算含灌区管理局、堤防管理局、水土保持局、供水管理局、水政监察大队、望天湖泵站、策湖泵站等7个事业单位,自来水公司、二级电站、四级电站、水电工程处等4家单位为企业单位,不在此次决算范围。

  3、乡镇水利管理站13个:清泉水利站、巴河水利站、关口水利站、团陂水利站、汪岗水利站、竹瓦水利站、兰溪水利站、散花水利站、丁斯当水利站、洗马水利站、蔡河水利站、绿杨水利站、白莲水利站。

  第二部分

  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单位机构设置

序号

内设机构

序号

二级单位

序号

乡镇水利站

1

办公室

1

灌区管理局

1

清泉水利站

2

政工股

2

堤防管理局

2

巴河水利站

3

计划财务股

3

水土保持局

3

关口水利站

4

水资源和行政审批股

4

供水管理局

4

团陂水利站

5

建设和监督股

5

水政监察大队

5

汪岗水利站

6

湖泊水库股

6

望天湖泵站

6

竹瓦水利站

7

农村水利水电股

7

策湖泵站

7

兰溪水利站

8

河湖库长制办公室

8

散花水利站

9

移民股

9

丁斯当水利站

10

洗马水利站

11

蔡河水利站

12

绿杨水利站

13

白莲水利站

  第二部分

  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收、支总计13897.6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176.87万元,下降48.67%。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7.6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26.04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增加476.8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14.63万元;

  5、农林水支出减少14660.81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6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3897.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87.6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92.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0.03万元,占收入总额7.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389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49.7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4.1%;项目支出10547.86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897.6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176.87万元,下降48.67%。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7.6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26.04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增加476.8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增加314.63万元;

  5、农林水支出减少14660.81万元;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6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2887.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73%。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186.9万元,下降52.4%。主要是:农林水支出减少14660.81万元;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2887.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7.61万元,占总支出的0.3%;农林水支出12244.34万元,占总支出95.0%;节能环保支出476.8万元,占总支出3.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5.00万元,占总支出0.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86万元,占总支出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49.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114.5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3048.6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24.39万元;津贴补贴678.97万元;奖金335.04万元;绩效工资395.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6.5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2.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3.06万元;住房公积金237.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0.4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82万元,其中:抚恤金40.66万元;生活补助21.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2万元。

  (二)公用经费235.28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166.18万元,其中:办公费20.2万元;印刷费18.15万元;水费3.83万元;电费7.39万元;邮电费6.26万元;差旅费29.83万元;维修(护)费19.18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1.81万元;劳务费3.42万元;工会经费18.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1.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7万元。

  2、资本性支出69.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9.1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69万元,支出决算为23.46万元,完成预算的91.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69万元,支出决算为11.81万元,完成预算的93.07%;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5万元,完成预算的8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3.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5万元,占49.66%;公务接待费11.81万元,占50.34%。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5万元,灌区、水保等单位保留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11.81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262批次,公务接待1402人次。主要用于与省市县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9.5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县水利和湖泊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28万元,其中:  办公费20.2万元;印刷费18.15万元;水费3.83万元;电费7.39万元;邮电费6.26万元;差旅费29.83万元;维修(护)费19.18万元;会议费1.6万元;培训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11.81万元;劳务费3.42万元;工会经费18.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1.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9.1万元。

  2、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28万元,比2018年增加13.21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使用年限长,购置增加53.59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水利和湖泊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63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63万元。

  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6.82万元,主要原因:办公设备使用年限太长,更换了一批办公电脑等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县水利和湖泊局二级单位共有2辆公务用车。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水利和湖泊局机关国有资产主要是办公大楼、及各办公室办公桌椅、空调电脑等办公必需品,原值共计414.02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245.71万元、通用设备108.09万元、专用设备2.53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35万元、无形资产45.34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水利和湖泊局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总计10547.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3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10.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占总额的90.42%。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要求进行支出,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预算追加额度内;产出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在预定时间内及时实施完成,绝大部分产出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项目实施效果比较明显,绝大部分效益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

  县水利和湖泊局整体支出预算执行率为100%,执行情况良好,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一是科学安排收支预算,保障水利系统各单位正常运行;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发展水利事业。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县水利和湖泊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县水利和湖泊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1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梳理完善,完成绩效指标编制自评工作。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促进项目产出及效益提升,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附件:浠水县水利和湖泊局2019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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