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0-09-23 08:00:00 来源:浠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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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浠水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浠水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建设的政策、法规,参与全县重大项目的论证工作。

  (二)协助做好全县重点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协助编制全县重大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重点项目的资金筹集计划,分析汇总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进展情况,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协调推进项目融资及模式创新。

  (三)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和县研究确定的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召开项目建设有关会议,并按照会议决定,推动落实。

  (四)根据项目投资和建设计划,制订重点项目实施主体工作时间表和具体措施,推进项目建设进程,承担全县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督办工作。

  (五)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县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建设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重大问题。

  (六)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统计汇总、典型推介、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七)督促做好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浠办文〔2019〕47号文件规定: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是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现有在职在编17人,内设办公室、政工股、项目统筹股、项目服务股、项目推进股、信息管理股6个职能股室。

  第二部分

  浠水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总计181.94万元。作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度没有收支情况发生。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8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9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81.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71.9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9.54%;专项业务活动支出11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60.4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81.94万元,支出中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81.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作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8年度没有收支情况发生。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基本支出71.9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1.94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71.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2.64万元;津贴补贴31.65万元;奖金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二)公用经费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共有0辆公务用车。

  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系浠水县政府免费分配划拨,除了所购置的办公设备外,无其他固定资产。

  十、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浠水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认真抓好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其中专项业务活动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重点项目服务协调、前期储备、后期评价、督办考核等工作。浠水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项目收支预算实现了全覆盖,总体上达到既定目标。项目实施良好,成效显著:1、服务了重点项目,通过对列入全县重点发展项目做好综合协调服务,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在全市拉练中取得了良好成绩。2、优化了营商环境,通过加强督办、考核,促使县直各单位及有关部门为企业提供了优质服务。3、改善了产业结构,通过参与招商项目评估、论证等工作,促使全县项目引进更加科学化,有力改善了全县产业结构。

  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基本已完成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1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梳理完善,完成绩效指标编制自评工作。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促进项目产出及效益提升,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附件:浠水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2019年决算批复.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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