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

2020-09-23 08:00:00 来源:浠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决算总表

  二、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决算总表

  三、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支出决算总表

  四、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表

  七、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决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决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决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全县机关事务管理和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县性大型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以下简称县“四大家”)相关公务接待工作;负责县“四大家”会议室管理和县直单位会议室的协调使用。

  (三)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的日常车辆服务,提供公务出行用车服务保障工作。

  (四)负责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的日常管理和调配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承担全县党政群机关办公用房和土地的权属清查、登记、管理和复核工作。

  (五)提供县“四大家”办公区、县直机关集中办公区、交流干部周转房的食堂餐饮、园林绿化和物业管理等相关服务。

  (六)按有关规定承担县“四大家”机关和授权管理的县直有关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七)组织实施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机关后勤业务交流和岗位培训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政工股、接待采购股、资产管理股、公车管理股、后勤管理股6个职能股室。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会计师1名,正股级职数6名,副股级职数6名,下设一个正股级二级单位民兵训练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纳入2020年度总编制人数30人,其中:1、全额事业编制30人,财政供给30人;2、在职人数22人,离休0人,遗属补助0人。县民兵训练服务中心纳入2020年度总编制人数13人,其中:1、全额事业编制13人,财政供给13人;2、在职人数12人,离休0人,遗属补助0人。

  第二部分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表

  表1.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决算总表

  表2.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决算总表

  表3.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支出决算总表

  表4.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表5.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8.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总收入1487.15万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总收入1366.62万元,民兵训练服务中心预算总收入12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487.15万元,占100%,比上年减少271.48万元,下降15.43%。

  2019年度部门决算总比上年减少271.48万元,下降15.43%,其中:基本支出538.96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36.24%;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 249.7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89.23万元,项目经费支出 948.2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63.76%。

  二、2019年度收入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87.15万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总收入1366.62万元,民兵训练服务中心总收入120.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487.1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9年度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87.15万元。其中:(1)本年决算1487.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38.96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36.24%。比上年增加143.01万元,上升26.53%,增长原因:1.县民兵训练中心部门决算公开全部纳入我中心合并公开;2.2019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我中心人员流动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948.2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63.76%。比上年减少414.48万元,下降30.41%,自2019年3月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按照新的三定方案颁布实施,我中心承担全县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后勤管理等职能职责。

  1.公务用房方面。为顺利推进浠水河生态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按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浠水河生态综合整治建设涉及搬迁腾退单位办公用房调剂方案>的通知》(浠管文〔2018〕8号)要求,我中心对涉及到县直需要维修改造的15处维修工程进行了项目设计修缮,共计支出修缮费311.02万元;2.公务接待方面。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由我中心具体承担浠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浠水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后勤接待任务及后续结算,共计参会人员1152人、工作人员258人,列支“两会”费用100.14万元;3.公务用车方面。自2016年6月启动全县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由我中心负责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改革牵头工作;涉改的公务用车悉数按相关的法律程序移交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统一调配管理,公车改革后,所有涉改公务用车全部移交我中心公务用车平台调配管理,县财政对2019年度车辆平台车辆及人员经费实行实报实销拨付经费,2019年度共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68万元、车辆平台信息化建设费21万元、办公费用2万元、物业管理费7.2万元、驾驶员工资及差旅费120.77万元;4.后勤管理方面。保安保洁劳务费132.07万元、人才公寓费用15.32万元。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8.9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9.73 万元。包括:1、工资福利支出249.73万元,占总支出的16.7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97.25万元、津贴补贴52.99万元、奖金10.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7.18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0.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7.67万元、住房公积金17.32万元、医疗费10.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3万元。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42.34万元,上升16.95%,增加原因:1.县民兵训练中心部门决算公开全部纳入我中心合并公开,2.2019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我中心人员流动有所增加。

  (二)公用经费289.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23.46万元、印刷费1.4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0.95万元、邮电费1.12万元、物业管理费1.12万元、取暖费0.16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20.55万元、会议费11.4万元、培训费0.51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专用材料费4.9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2.75万元、委托业务费28.14万元、福利费4.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3万元。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110.96元,上升38.36%,增加原因:1.县民兵训练中心部门决算公开全部纳入我中心合并公开,2.2019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我中心人员流动有所增加。

  五、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2.9万元,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和控制接待标准,共接待上级来客、县内外来浠考察单位和招商引资客商等36多批次,326余人次,公务接待费累计2.9万元,主要用于:1.接待上级或相关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及兄弟县市单位来浠交流工作;2.接待招商引资客商来浠洽谈相关事宜活动。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289.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23.46万元、印刷费1.4万元、水费0.52万元、电费0.95万元、邮电费1.12万元、物业管理费1.12万元、取暖费0.16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20.55万元、会议费11.4万元、培训费0.51万元、公务接待费2.9万元、专用材料费4.9万元、劳务费0.6万元、工会经费2.75万元、委托业务费28.14万元、福利费4.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110.96万元,上升38.36%,增加原因:1.县民兵训练中心部门决算公开全部纳入我中心合并公开,2.2019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我中心人员流动有所增加。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中心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48.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4.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5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比较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浠水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预算公开总表(报行政服务中心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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