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0-09-23 08:00:00 来源:浠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政策法规;指导、协调和服务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的发展。

  (二)统筹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融合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活动,统筹、协调、指导全县重点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及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相关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指导旅游产品的开发与整合。

  (四)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保护和发展方案,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五)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政审批、审核、备案等管理职责;承担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市场的执法检查、监督管理,净化社会环境,依法规范市场。

  (六)负责全县公共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积极推进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相关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负责全县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的发展。

  (九)指导、管理全县文物事业,负责全县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等工作。

  (十)推进体育事业发展,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协调、组织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发展体育市场,依法管理体育服务活动。

  (十一)负责广播电视行业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以及在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督全县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等重点公共服务项目建设。

  (十二)组织、协调、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编制全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拟订全域旅游地方扶持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策划全域旅游重点项目,组织开展项目招商和跟进服务指导,加强全域旅游项目规划和准入管理,推进旅游精品工程建设,推动全域旅游与其他行业、产业融合发展。

  (十三)健全落实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行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承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四)承担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体育等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决算包括: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决算、二级单位决算。

  1、文化和旅游局机关,根据县“三定”方案,内设股室8个:办公室、政工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艺术和文化遗产股、公共服务股、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股、广播电视体育股。

  2、纳入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8个:体育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物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楚剧团、杂技团。

  3、部门下属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除体育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外均是公益性单位):体育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物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人民会堂、楚剧团、杂技团、新农村数字院线有限责任公司。有13个乡镇综合文化广播站,主要是负责业务指导。

  第二部分

  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二部分

  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收入总计4650.48万元,支出4644.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33万元。与2018年相比, 收入减少1042.84万元,下降18.32%;支出减少1049.17万元,下降18.43%。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219.9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6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5.5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1.58万元;

  6、其他支出增加8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65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65.93万元,占收入总额的85.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万元,占收入总额1.72%;上级补助收入95.43万元,占收入总额2.05%;事业收入506.78万元,占收入总额10.9%;其他收入2.3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05%。结构如图2所示: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64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6.1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53.32%;项目支出2167.9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46.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965.9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62.4万元,下降24.15%。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0.00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353.1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6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5.5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1.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965.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4%。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62.4万元,下降24.15%。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0.00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减少1353.1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65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5.5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1.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965.93万元,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5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715.46万元,占总支出93.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35万元,占总支出4.12%;卫生健康支出35.54万元,点总支0.90%;住房保障支出31.58万元,占总支出0.8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0.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48.99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806.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01.59万元;津贴补贴171.91万元;奖金152.93万元;伙食补助费22.04万元;绩效工资27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3.0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6.6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79万元;住房公积金137.63万元;医疗费0.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53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3万元,其中:退职(役)费0.09万元;抚恤金2.66万元;生活补助9.54万元;奖励金29.74万元。

  (二)公用经费411.27万元,主要包括:

  商品和服务支出411.27万元,其中:办公费21.60万元;印刷费11.50万元;咨询费2.20万元;手续费0.37万元;水费6.02万元;电费6.91万元;邮电费10.12万元;物业管理费18.31万元;差旅费15.59万元;维修(护)费18.56万元;租赁费3.40万元;会议费1.46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4.31万元;专用材料费4.75万元;劳务费90.51万元;委托业务费95.55万元;工会经费25.78万元;福利费9.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3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3.66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6万元,支出决算为8.62万元,完成预算的81.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8.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8万元,占48.49%;公务接待费4.44万元,占51.51%。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18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都是上级部门下发的业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4.44万元,比2018年减少2.97万元。主要用于与省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等。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27万元,比2018年增加93.27万元,增加28.6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关进行机构改革,并入旅游局、体育局等,并入2019年决算的范围扩大,人员增多。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县文化和旅游局共有4辆公务用车。都是上级部门下发的业务用车。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安排项目支出2167.97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67.97万元;税收事务税务宣传20万元;其他支出中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项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维修、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其他项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具体支出范围包括读书看报、收听广播、观赏电影、送地方戏、设施开放服务以及开展文体活动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附件:浠水县文化和旅游局(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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