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0-09-22 08:00:00 来源:浠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第二部分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县、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协助反垄断执法调查。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相关领域价格垄断行为等进行反垄断调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食品药品等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乡镇(区、处)履行党政同责责任,受县委、县政府委托组织食品安全责任管理考核。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组织实施地方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商品条码。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落实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监督实施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督促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乡镇(区、处)落实属地责任,履行党政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管理考核。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全县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县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服务业、中介服务体系发展和监管。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24个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和许可股、信用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网络交易和市场监督管理股、广告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食品药品安全协调股、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药品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和标准化股、商标和地理标志股、专利发展和保护股、财务股、督察股、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股。

  2、综合执法大队内设:综合股、执法协调股、办案指导股、案件审理股、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执法五中队、执法六中队。

  3、18个派出机构:北城所、南城所、清泉所、巴河所、竹瓦所、汪岗所、团陂所、关口所、蔡河所、白莲所、绿杨所、洗马所、丁司垱所、兰溪所、散花所、经济开发区、三角山所。

  4、4个事业单位:因事业单位改革尚在进行,原浠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浠水县消费者委员秘书处、浠水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秘书处、浠水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这4家事业单位尚未撤销。

  三、部门人员构成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人员313人,其中:行政人员21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2人,非参公事业人员74人。

  离退休人员115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4人。

  第二部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收入469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5.86万元,项目支出995.03万元。比上年减少1850.76万元,下降28.29%。收入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9年合并组建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69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0.89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9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5.86万元,占本年支出78.78%,项目支出995.03万元,占本年支出21.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690.8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50.76万元,下降28.29%。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5079.55万元,支出决算为4690.8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3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为4187.64万元,支出决算为3695.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26%;项目支出预算为891.91万元,支出决算为995.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5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95.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54.93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3242.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48.87万元;津贴补贴1106.5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8.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8.1万元,医疗费0.47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26万元,其中:抚恤金38.9万元;生活补助3.36万元;奖励金170万元。

  (二)公用经费240.93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240.93万元,其中:办公费26.76万元;印刷费6.35万元;水费7.83万元;电费17.2万元;邮电费7.23万元;差旅费17.45万元;维修(护)费14.65万元;租赁费5.19万元;会议费1.63万元;培训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3.86万元;劳务费23.71万元;工会经费73.27万元;福利费2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9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9万元,支出决算为65.58万元,完成预算的6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7.7万元,支出决算为60.31万元;完成预算的68.77%,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5.27万元,完成预算的34.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2019年度单位机构合并,人员划转,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65.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31万元;公务接待费5.2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31万元。

  3、公务接待费5.27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90批次,公务接待580人次。主要用于改革接待了省、市、其他县市单位人员调研及经验交流来访等活动,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93万元,其中: 办公费26.76万元、印刷费6.35万元、水费7.83万元、电费17.2万元、邮电费7.23万元、差旅费17.45万元、维修(护)费14.65万元、租赁费5.19万元、会议费1.63万元、培训费2.16万元、公务接待费3.86万元、劳务费23.71万元、工会经费73.27万元、福利费20.9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8.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9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93万元,比2018年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非必要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63万元,2019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主要原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公用经费减少,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减少。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车15辆,特种设备专用车1辆,食品检测车1辆。国有资产主要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乡镇监管所办公楼及各办公室办公桌椅、空调电脑等办公必需品。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资金891.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经费管理规范,工作大部分已按计划完成,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可持续性强,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高。各项目所有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审批程序严格,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们在编制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指标时,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整改,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提高调查研究的前瞻性、针对性、实效性,更好地服务县委决策,绩效自评结果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作为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2.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1)整合项目绩效目标,提升绩效编制水平。在开展年度项目预算申报工作时结合项目主要内容,考虑项目在年度内要达到的整体产出和效益,归纳整合确定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2)科学设定绩效指标。根据项目主要内容及项目立项目的,对绩效目标进行分解表达,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全面反映项目实施内容,并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评价和分析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附件:2019年决算公示表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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