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河道采砂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浠水县河道采砂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河道采砂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河道采砂管理局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宣传、贯彻执行《水法》、《矿产资源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政府关于黄砂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制订全县黄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长江浠水段以及浠水境内黄砂资源的评估、勘测和论证,拟定和实施全县黄砂资源利用的总体规划、开采计划和审批。 (三)负责黄砂《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申报、审批和办理工作。 (四)负责黄砂资源开采运销管理的各项业务,并对过境运砂车辆进行稽查、验票。 (五)负责在采砂过程中协调与沿江、沿河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关系,维护和规范管理采砂秩序,确保“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价格、统一票据、统一结算、统一收税(费)、联合办公”管理体制的实施。 (六)做好黄砂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黄砂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浠水县河道采砂管理局现内设办公室、采砂管理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财务审计股、政策法规股、综合股等6个职能股室。按规定设置了工会、纪检监察室、团委、妇委会等相关组织及股室。下设三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巴河分局、兰溪分局、陆地分局。下设4个股级事业单位:竹瓦管理站、白莲管理站、洗马管理站、团陂管理站。公安局、水利局派驻3个协助单位:黄砂交警中队、黄砂治安中队、黄砂水政中队。 人员编制: 浠水县黄砂安全生产管理中心(河道采砂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19名(含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所属事业单位为财政差额拨款单位,定编164名。 第二部分 县河道采砂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河道采砂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河道采砂管理局2019年收、支总计2,295.1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了245.15万元,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97.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60.64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612.9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河道采砂管理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29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5.1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河道采砂管理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29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5.1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96.5%;项目支出80万元,占支出总额的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河道采砂管理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95.1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了245.15。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97.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60.64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612.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河道采砂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295.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了245.15万元。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97.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60.64万元;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增加612.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295.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万元,占总支出的1.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255.15万元,占总支出98.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河道采砂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5.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911.08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906.3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463.87万元;津贴补贴197.72万元;奖金107.81万元;伙食补助费4.6万元;绩效工资186.8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3.1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4.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6.52万元;住房公积金401.16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5万元,其中: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4.19万元;医疗费补助0.5万元;奖励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 (二)公用经费304.07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295.59万元,其中:办公费16.79万元;印刷费1.18万元;咨询费2.2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2.91万元;电费14.16万元;邮电费12.4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8.8万元;维修(护)费22.17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71万元;劳务费5.1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80.34万元;福利费8.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35万元。 2、资本性支出6.2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24万元。 3、其他支出2.24万元,其中: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2.24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河道采砂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万元,完成预算的9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的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年初确定的项目因疫情原因取消。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县河道采砂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0.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3万元,占99.6%;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占0.4%。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3万元。 3、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主要用于与省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2019年县河道采砂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59万元,其中:办公费16.79万元;印刷费1.18万元;咨询费2.2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2.91万元;电费14.16万元;邮电费12.4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8.8万元;维修(护)费22.17万元;租赁费2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71万元;劳务费5.1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80.34万元;福利费8.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8.35万元。 2、资本性支出6.2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24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59万元,比2018年减少320.33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非必要支出,压缩会议、以会代训,节约用电、用纸。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县河道采砂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县河道采砂管理局共有3辆公务用车。 单位价值 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国有资产主要是河道采砂管理局办公大楼、乡镇站办公楼及各办公室办公桌椅、空调电脑等办公必需品,净值共计366.23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275.68万元、通用设备17万元、专用设备51.47万元、公务执法车辆5.42万元、图书档案0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48万元、无形资产14.18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河道采砂管理局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除去不可预见费,总计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除个别项目绩效目标因机构改革及政策调整未能完成外,基本已完成年初制定项目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较好,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要求进行支出,预算执行总额控制在年初预算批复和预算追加额度内且有结余;产出情况良好,各项工作在预定时间内及时实施完成,绝大部分产出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项目实施效果比较明显,绝大部分效益指标的指标值已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值。 (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县河道采砂管理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该项目预算编制和安排财政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自评结果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县河道采砂管理局将绩效自评结果与2020年预算编制相结合,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优先保障项目资金预算,并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对绩效目标及指标进行梳理完善,完成绩效指标编制自评工作。同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促进项目产出及效益提升,将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