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商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0-09-24 08:00:00 来源:浠水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目  录

  第一部分 浠水县商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浠水县商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商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浠水县商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能

  浠水县商务局是浠水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商务局机构编制的通知》(浠办文[2019〕31号),县商务局调整后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根据我县情况拟订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拟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2)参与拟订我县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我县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

  (3)拟订我县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4)承担组织实施我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

  (5)牵头协调我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6)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7)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

  (8)牵头拟订我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促进我县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9)负责我县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

  (10)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工作,研究拟定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的法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监测和分析,推动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推动电子商务平台、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培育电子商务企业,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交易、网络零售等健康发展。

  (11)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我县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依法管理和监督我县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

  (12)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配额招标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中长期进出口规划,汇总编报全县年度进出口指标。

  (13)负责我县商务系统业务指导,按照有关规定监督成品油等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监管与经营。

  (14)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机构设置

  浠水县商务局部门决算由机关本级组成, 根据商务局工作职责,县商务局设办公室、内贸流通管理股、外贸外资外经管理股、电子商务股4个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县商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浠水县商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商务局2019年收、支总计747.3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1.36万元,上涨104.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县商务局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4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入747.35万元,占收入总额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商务局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74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4万元,占支出总额的29.8%;项目支出524.95万元,占支出总额的70.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商务局2019年本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47.3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1.36万元,上涨104.2%。主要是:我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发展相关业务,2019年我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发展电子商务,商业服务业支出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商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47.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 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1.36万元,上涨104.2%。主要是:电商项目资金投入较大,项目支出增加325.13万元;职工增资及保险等费用逐年增加,基本支出增加56.2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747.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02万元,占总支出的4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8万元,占总支出3.85%;商业服务业支出376.59万元,点总支50.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96万元,占总支出0.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县商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85万元,主要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77.9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0.57万元;津贴补贴30.01万元;奖金0.31万元;伙食补助费6.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88万元;住房公积金19.55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4.06万元;救济费1.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万元。

  (二)公用经费32.9万元,主要包括:

  1、商品和服务支出32.9万元,其中:办公费8.56万元;印刷费0.21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0.98万元;邮电费0.46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3.67万元;会议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劳务费1.69万元;工会经费7.21万元;福利费3.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

  2、其他支出4.5万元,其中: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4.5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商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县商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0.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占10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0.32万元。2019年,公务接待12批次,公务接待56人次。主要用于与省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上级或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了12.2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万元,其中:办公费8.56万元;印刷费0.21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0.98万元;邮电费0.46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3.67万元;会议费1.55万元;公务接待费0.32万元;劳务费1.69万元;工会经费7.21万元;福利费3.5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4.5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浠水县商务局除办公必需办公用品无其它大额政府采购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年12月31日,县商务局共有0辆公务用车。国有资产主要是原外贸局所属办公楼(新华正街56号)及各办公室办公桌椅、空调电脑等办公必需品。

  十一、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县商务局机关2019年度项目支出为524.95万元,主要用于电子商务孵化园的日常运行、电商活动的举办费用、电商中心人员经费等各项支出。项目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没有以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

附件:浠水县商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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