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根据中共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鄂法办发〔2019〕7号)第17条的规定,行政执法结果信息的公示可以采取公示执法决定摘要的方式进行。现将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摘要公示如下。 2020年度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行政处罚公示摘要(拟公示).xlsx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2021年1月15日 |
依据《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根据中共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鄂法办发〔2019〕7号)第17条的规定,行政执法结果信息的公示可以采取公示执法决定摘要的方式进行。现将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摘要公示如下。 2020年度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行政处罚公示摘要(拟公示).xlsx 黄冈市生态环境局浠水县分局 2021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