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听证会公告
一、听证内容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拟举行栖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听证会。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1、栖霞市中心城区内及各建制镇驻地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带本人身份证件,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3、听证会代表应熟悉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并能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4、申请听证人员需提交书面听证申请,申请应包括当事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申请听证的具体事项、听证的依据、理由等,并于2020年2月20日前交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和开发利用科(电话:2705318)。 三、听证时间地点 根据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书面通知,确定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特此公告
栖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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