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蛇窝泊镇第二批省级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为规范扶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扶贫成效,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根据栖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19年度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意见》(栖扶贫组办字[2019]2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明细 2019年度上级拨付我镇的第二批省级扶贫专项资金总共36万元,属于镇街区统筹资金。其中:重点县资金22万元,按贫困人口切块资金11万元,扶贫特惠保结余3万元。 二、资金使用 为确保全镇辛家夼、邱格庄、北庄、张家泥都村、西河南、连家庄6个省市级贫困村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同时考虑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经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将省级重点县资金22万元,将按贫困人口切块资金11万元,特惠保结余3万元共计36万元,确权给辛家夼村8万元,邱格庄村8万元,西河南村4万元,连家庄村4万元,北庄村6万元,张家泥都村6万元。 计划按照程序将36万元投入到栖霞市龙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委托经营管理,期限30年,村集体拥有村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的持续收益权。龙腾公司于每年9月15日前按协议将委托经营扶贫资金10%的比例即3.6万元的固定收益,通过蛇窝泊镇政府拨付到村,用于全镇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村集体拥有村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的持续收益权,所得收益在确保项目覆盖村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持续稳定脱贫的前提下还有剩余的,按照相关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资金规范管理要求。 1、研究资金使用方案。要以镇街区为单位,由镇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辖区内第二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补助资金使用安排进行研究讨论,并形成会议记录,按照决议出台正式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并报市扶贫办备案,同时镇街区留存备查。以上资金不允许出现结余。 2、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执行。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加大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各镇街区要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围绕政策落实,贫困退出,资金使用、项目运营和脱贫成效等情况,开展年度审计,审计检查。 附件:蛇窝泊镇2019年度第二批省级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
蛇窝泊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