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蛇窝泊镇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2020-01-18 08:00:00 来源:栖霞市政府 作者:栖霞市蛇窝泊镇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度蛇窝泊镇扶贫资金使用方案

 

为规范扶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扶贫成效,做到脱真贫、真脱贫,根据栖霞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2019年度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意见》(栖扶贫组办字[2019]2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明细

2019年度上级拨付我镇的扶贫专项资金总共201.274万元。其中:(一)结对帮扶走访慰问资金12.66万元;(二)孝善养老奖补资金19.394万元;(三)公益专岗8.22万元;(四)镇街区统筹使用资金71万。其中:烟台市级重点县资金27万元,烟台市级重点镇资金15万元,按贫困人口切块资金19万元,金融专户结余扶贫资金10万元;(五)重点村资金90万元。其中:本级资金65万元(辛家夼村10万元,邱格庄村10万元,连家庄村15万元,张家泥都村15万元,北庄村15万元),烟台市级资金25万元(辛家夼村5万元,邱格庄村5万元,西河南村15万元)。

二、资金使用

(一)12.66万元,用于2019年度第一责任人结对帮扶走访慰问资金。主要拨付给财政不拨公用经费的参与结对帮扶的单位:共涉及到9个单位,111人,包帮211户贫困户。

(二)19.394万元,计划用于2019年度孝善养老奖补资金,若资金还有剩余,经镇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可用于对老弱病残一般贫困户等疑似脱贫不稳定户进行专项救助保障或者其它扶贫事业

(三)8.22万元,计划用于2019年度公益专岗人员劳务工资,若资金有剩余,经镇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可用于对老弱病残一般贫困户等疑似脱贫不稳定户进行专项救助保障或者其它扶贫事业

(四)161万元(镇街区统筹使用资金71万元,重点村资金90万元),为确保全镇辛家夼、邱格庄、北庄、张家泥都村、西河南、连家庄6个省市级贫困村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万元,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全镇有一般贫困户的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够稳定脱贫,同时综合考虑6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现状,经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将烟台市级重点县资金27万元、烟台市级重点镇资金15万元、金融专户结余烟台扶贫资金10万元,切块资金中的3万元共计55万元,分配到辛家夼10万元、邱格庄10万元、北庄10万元、张家泥都村10万元、西河南5万元、连家庄10万元。将按贫困人口切块剩余资金16万元,按全镇现有一般贫困人口的数量较多的重点村,切块分配到相关村,具体分配数额见附件。

计划按照程序将161万元投入到栖霞市龙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委托经营管理(建设现代苹果种植园)期限30年,村集体拥有村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的持续收益权。龙腾公司于每年915日前按协议将委托经营扶贫资金10%的比例即16.1万元的固定收益,通过蛇窝泊镇政府拨付到村采取保底增收的方式预计年人均增收100--300用于全镇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村集体拥有村投入项目建设资金的持续收益,所得收益在确保项目覆盖村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持续稳定脱贫的前提下还有剩余的,按照相关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三、资金规范管理要求

1、研究资金使用方案。以镇为单位,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辖区内2019年度全部扶贫资金使用安排进行研究讨论,围绕全域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集中攻坚等方面合理结合、科学分配,并形成会议记录,按照决议出台正式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并报扶贫办备案。镇统筹使用资金,首先要以确保邱格庄、辛家夼、西河南、连家庄、北庄、张家泥都6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今年达到3万元,于2020年达到5万元标准进行扶贫产业项目建设,其次才可用于村内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村内急需、惠及面广的基础设施建设等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统筹使用,且统筹资金要按照县使用烟台市级以上资金,再使用栖霞市本级资金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扶贫专项资金原则上不能出现年度结余,烟台市级以上资金不允许出现结余。

2、落实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支付管理,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执行。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结果、扶贫项目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由镇牵头,结合辖区实际,结合全域推进村级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集中攻坚等工作,科学进行扶贫项目规划论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应广泛征求贫困户意见,按程序进行公告公示。项目实施方案报市扶贫办、财政局初审。由市扶贫办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评审、督查、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镇财政所依据资金分配、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安排做好资金拨付以及使用监管工作。镇农经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拨付到村级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3、加大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力度。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部门,要主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附件:蛇窝泊镇镇2019年度扶贫资金分配计划表

 

蛇窝泊镇人民政府

2019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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