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窝泊镇]办证制度

2020-01-18 08:00:00 来源:栖霞市政府 作者:栖霞市蛇窝泊镇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服务事项公开制。主动将《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等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目录、申请表式样以及服务承诺、办证咨询方式、联系电话等服务事项,在网站、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群众对公开内容如有疑问,要及时解释说明,并提供准确信息。

(二)首接责任制。当事人现居住地或一方户籍所在地均为办理《生育服务手册》的责任单位,群众首次到哪个单位申办,就由该单位负责协调办理。

(三)一次性告知制。对申办《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当事人需提供的材料要通过明白纸一次全面告知群众。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格式的,必须一次书面告知应补充的材料,第二次办结;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要书面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决不能让群众跑“第三趟”。

(四)限时办结制。

1. 生育服务手册。收到当事人递交的《生育服务手册》申请材料后,经审核属本镇(街)管理或已纳入省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管理且符合政策、材料齐全的,通过办证系统即时办理。对不属本镇(街)管理的要录入办证系统并通报管理地后,打印《生育服务手册》。

2.生育证。对已纳入我市WIS管理的已婚育龄夫妇申请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要在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村(居)3日内报镇(街),镇(街)2日内报县市区,县市区3日内审核盖章。

(五)AB角工作制。每个办证窗口须设置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工作人员A角为业务主办人员,B角为协办人员,搞好工作互补、协作,避免因人员空岗影响办证。要开放所有工作日,所有工作日均为“办证日”,随时受理办证服务。

(六)婚育状况承诺制。对空挂户以及离开户籍地多年户籍地无法证明其婚育状况的、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可本人进行承诺。

(七)村(居)单位代办制。对已纳入WIS管理且村(居)和单位具备代办条件的,可由村(居)或单位代办《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

(八)特事特办制。对确有特殊困难、申请人无法亲自办理《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的,可由亲属代办,或由乡镇(街道)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村(居)社区计生专干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协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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