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工因病退休办理工作的通知

2020-09-23 01:48:36 来源:栖霞市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保障所、各企业、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了切实做好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办事,根据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精神,现对我市今年职工因病退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止,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5年的职工(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满10年或在原国有或县以上集体企业缴费满10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以申请因病提前退休。

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人员和1-4级工伤职工不符合病退条件,不在因病提前退休受理范围。

二、申报材料

1、《烟台市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1份;

2、《栖霞市职工退休缴费审核表》1份;

3、《栖霞市2020年职工因病提前退休申报花名册》(附件);

4、企业职工还需提供《烟台市企业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上述材料须加盖单位印章。

5、职工本人书写的《因病提前退休申请》(A4纸,钢笔书写)2份,写明本人病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6、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7、住院病历及复印件1份(统筹病种患者可提供《栖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统筹病种专用病历手册》复印件1份);

8、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9、《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视力、肢体残疾者需提供《残疾证》,精神方面的疾病需提供系统治疗五年以上的病历材料。

申报材料由单位或挂档人员提交,社保科统一提取职工档案,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档案。

三、申报材料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社会保障科,电话:5212346

经初审档案等申报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医学查体。

四、医学查体程序

1、医学查体工作由烟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一安排,查体时间和医院通过电话和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LED屏公布。

2、为了保证医学查体工作顺利进行,参加查体的医疗专家从医疗专家库中随机选聘或从外地聘任。查体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集中保存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查体检验申请单统一编号,不写姓名。参加查体人员须现场签名,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准备查体费。不要喝水或进餐,以免影响查体结果。

3、职工因病情严重、行动不便、确不能到医院查体,须提交《走诊查体申请书》,写明不能到医院查体的原因,经审核同意后参加走诊查体。有行动能力申请走诊查体的,取消其因病提前退休资格。

五、鉴定和公示

烟台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因病提前退休人员名单,在职工单位公示(举报电话:5212346)。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退休手续,待遇自审批次月起计发。

涂改伪造职工档案、病历等申报材料,在医学查体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因病提前退休资格。

 

附件:栖霞市2020年职工因病提前退休申报花名册.xlsx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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