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街道关于食用、购买进口冷冻食品温馨提示

2020-10-30 08:00:00 来源:栖霞市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松山街道关于食用、购买进口冷冻食品温馨提示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核酸检测先后检出阳性,从业人员出现感染新冠病毒情况。广大村民,近期尽量避免食用、购买进口冷冻食品,如发现周围有售卖进口冷冻食品的线索,请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5471315;5262785

为防范冷链食品携带传播新冠病毒风险,现提醒广大群众,购买、食用冷链食品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时要注意1.到正规的超市或市场选购生鲜产品,选购时可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住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同时正确佩戴口罩。2.购买预包装冷冻冰鲜食品时,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保证食品在保质期内。3.购物后及时用肥皂或洗手液清洗双手,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4.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商品,包括购买境外冷冻食品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做好外包装消毒。


(二)清洗加工时要注意1.保持厨房和用具的卫生清洁,处理食材前要洗手。2、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冻冰鲜食品所用的容器(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囗食物的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3.冷冻冰鲜食品放置冰箱冷冻室保存,不要存放过长时间,与熟食要分层存放。4.清洗或接触冷冻冰鲜食品后应先洗手再接触熟食。5,厨房要保持通风和清洁,必要时进行环境和餐具炊具消毒处置。


(三)烹调食用时要注意1.烹调食用冷冻冰鲜食品时,加工烹调海鲜应做到烧熟煮透。烧熟煮透的一般原则是开锅后再保持10-15分钟。2.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3.两人及以上共同就餐时,要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降低传染性疾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4.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海鲜,要放置冰箱冷藏室保存,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5.食用后一旦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


附:烟台市权威发布.doc

 

栖霞市松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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