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言志,副主任贾荣德、孙立强、刘春卫、谢元春、刘振华及委员出席会议,贾荣德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周香芹,市法院院长郑勇,市检察院、市监察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根据邱颖的辞呈,会议表决通过了栖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邱颖辞去栖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命事项,听取了拟任命人员所作的供职报告,经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郑燕为栖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言志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议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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