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城乡所有孩子小学初中划片招生具体方案来了!有新变化!

2020-08-02 19:00:37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作者:栖霞发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拟对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进一步规范。《栖霞市2020年度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工作的意见》经市委市政府讨论通过,即将予以发布。招生入学的申报学校工作,将按程序于8月3-5日通过开放招生智慧平台组织进行。关于今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基础上,结合我市今年的实际,又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明确:

    1、翠屏街道辖区内的翠亭社区、迎宾社区(村庄住户和商住房)居民子女,确定翠屏小学为招生安置学校,小学毕业后“对口直升”翠屏中学。

    2、庄园街道辖区内的龙腾社区居民子女,确定凤翔小学为招生安置学校。

    3、臧家庄中学、臧家庄小学、寨里小学、经济开发区小学等学校的招生工作,由福山区教体局负责。寨里小学毕业生全部到臧家庄中学就读。

    4、亭口小学毕业生不再安置到臧家庄中学,可根据家庭住址情况自由选择庙后学校、松山学校或唐家泊中学就读。

    5、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优先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招商引资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招才引智工作表现突出人员子女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优秀工作人员子女,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可给予教育安置政策倾斜。

    6、对进城区务工、经商的租房户子女,原则上安置到翠屏和庄园学校就读。仅提供租房协议的,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7、凡年满6周岁(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的辖区内少年儿童,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凡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家长必须提出申请并得以批准。

    附:2020年栖霞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规定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日


附件:

2020年栖霞市义务教育段学校划片招生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本着“相对就近、公正公平”的原则,实施划片招生、免试入学。现对各学校招生区域及条件规定如下:

    一、城区学校招生区域及条件

    (一)实验小学、实验中学招生的区域与条件。

    1、在以下小区有房产(商铺不作为入学条件,下同)的住户子女:

    (1)翠屏街道向阳社区、东盛社区、涌泉社区及庄园街道东山社区所辖所有小区;

    (2)庄园街道万达社区中的丽景园、中医院家属楼、生资小区家属楼、福莱花园、公路局家属楼;

    (3)庄园街道果都社区中的金苹果绿苑、富贵园、北宫巷小区居民楼、人民医院家属楼、环保局家属楼、疾控中心家属楼、工具厂家属楼(富贵园北)、山城信用社家属楼、工商小区居民楼;

    (4)庄园街道英炜社区中的1168院、太升公寓居民楼、检察院家属楼、向阳小区居民楼。

    2、户籍与房产皆在以下村庄的住户子女:

城关村、城东沟、大流口、小流口、大雾滋夼、小雾滋夼。

    3、城区有房产、以及城区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在实验小学就读且具有实验小学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也可直升实验中学。

    (二)大庆路学校招生的区域与条件。

    1、在以下小区有房产的住户子女:

    (1)庄园街道文水社区、安泰社区所辖所有小区;

    (2)庄园街道万达社区中的丽都庄园、四季花城、如意花园、阳光花城、山水怡都、雅景华庭小区、布鞋厂家属楼、马鞍街居民楼、谢家沟家属楼、字门街居民楼、水泥管厂家属楼、水利建安家属楼、二中家属楼、罐头厂家属楼、食品冷库家属楼;

    (3)庄园街道果都社区中的工会公寓、永康公寓、乡镇企业局家属楼、工具厂家属楼(金线岭小区内)、金线岭小区、液压件家属楼、建行家属楼、中国银行家属楼、霞光路信用社南楼、霞光路信用社北楼、电机厂小区家属楼、老工会公寓居民楼、联通公司家属楼;

    (4)庄园街道英炜社区中的锦绣花园、棉纺厂南山生活区、泰和山庄、药材公司家属楼、开发院、市政家属楼、环卫家属楼。

    2、户籍与房产皆在以下村庄的住户子女:

主格庄、王格庄、邢家疃、郝家疃、古镇都、谢家沟、北七里庄村。

    (三)翠屏中心小学、翠屏中学招生的区域与条件。

    1、在翠屏街道迎宾社区、翠亭社区所辖小区有房产的住户子女。

    2、具有翠屏街道户口且居住在翠屏街道区域的住户子女。

    3、在山城路以南区域有房产的住户子女。

    4、在山城路以南区域的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务工的有正规劳动合同,到今年6月31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个月以上;经商办企业的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纳税满1 年(含),或截止到今年6月31日缴纳社保6个月(含)以上且正在缴纳的。

    5、具有杨础镇原东柳小学招生区域的东柳、马耳崖、岔河、二十里铺、埠头、花园、西柳、佛落顶、王家庄、衣家庄、庄头村村民子女原则上到杨础中心小学就读,如家长自愿,也可入学翠屏中心小学。

     6、原刘家河小学招生区域的前张家庄、犍脊山、小犍脊山、唐山头、邱格庄村村民子女原则上到大柳家小学就读,如家长自愿,也可入学翠屏中心小学。

    7、符合西城希望小学、杨础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可入学翠屏中学;原翠屏中心小学、西城希望小学、杨础中心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直升翠屏中学。

    8、不具备到实验中学就读的原实验小学应届毕业生,如翠屏中学有多余学位,可入学翠屏中学就读(符合入学庄园中学的除外)。

    (四)凤翔小学、庄园中学招生的区域与条件。

    1、在庄园街道龙腾社区所辖小区有房产的住户子女。

    2、具有庄园街道户口且居住在庄园街道区域的住户子女。

   3、在山城路以北区域有房产的住户子女。

   4、在山城路以北区域的务工、经商办企业人员子女。务工的有正规劳动合同,到今年6月31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6个月以上;经商办企业的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纳税满1 年(含),或截止到今年6月31日缴纳社保6个月(含)以上且正在缴纳的。

    5、原金山政府驻地及其河南夼、上桑树夼、下桑树夼、百里店、南寨、桑家庄、东马耳旺、盘子涧村的村民子女原则上到松山学校就读,如家长自愿,也可入学凤翔小学。

    6、符合大庆路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可入学庄园中学;原大庆路学校、凤翔小学应届毕业生可直升庄园中学。

    7、不具备到实验中学就读的原实验小学应届毕业生,如庄园中学有多余学位,可入学庄园中学(符合入学翠屏中学的除外)。

    二、松山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各镇小学招生区域及条件

    (1)具有本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户口的人员子女;

    (2)在本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区域务工、经商人员及居住人员子女;

    (3)一镇多处小学的,按以往的划片区域就近入学,具体规定如下:蛇窝泊镇蛇窝泊片学生可入学蛇窝泊中心小学;蛇窝泊镇连家庄片学生可入学连家庄小学;蛇窝泊镇大柳家片学生可入学大柳家小学;桃村镇桃村片学生可入学桃村中心小学;桃村镇铁口片学生可入学铁口小学;桃村镇大庄头片学生可入学大庄头小学;臧家庄镇臧家庄片学生可入学臧家庄中心小学;臧家庄镇寨里片学生可入学寨里小学。

    三、松山街道和各镇初中招生区域及条件

    1、寺口中学

    (1)符合寺口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2)西城镇、官道镇距寺口中学较近村庄学生也可入学寺口中学。

    2、苏家店中学

    符合苏家店明德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3、观里中学

    (1)符合观里中心小学、官道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2)杨础镇距观里中学较近村庄学生也可入学观里中学。

    4、蛇窝泊中学

    (1)符合蛇窝泊中心小学、连家庄小学、大柳家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2)杨础镇距蛇窝泊中学较近村庄学生也可入学蛇窝泊中学。

    5、唐家泊中学

    (1)符合唐家泊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2)大柳家片、亭口镇距唐家泊中学较近村庄学生也可入学唐家泊中学。

    6、桃村中学

    符合桃村中心小学、铁口小学、大庄头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7、臧家庄中学

    符合臧家庄中心小学、寨里小学、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学生。

    8、庙后学校初中部

    (1)符合庙后学校小学部入学条件的学生;

    (2)亭口镇距庙后学校较近村庄学生也可入学庙后学校。

    9、松山学校初中部

    (1)符合松山学校小学部入学条件的学生。

    (2)亭口镇距松山学校较近村庄学生也可入学松山学校初中部。

    四、补充说明

    1、初中学校尝试采取划片与对口直升相结合的方式招生。在确保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班额不超的情况下,对招生区域内小学毕业生可实行对口直升。

    2、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鲁政联〔2012〕1号)落实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公政治〔2018〕27号)执行;对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及长期在栖霞市乡镇工作的优秀人员子女,按相关规定执行。

    3、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学区户口学区住房、学区住房区外户口、学区户口租赁住房、外来务工人员租赁住房的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同类情况按入住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因学位限制和个人原因不能按照以上原则安置,将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就近调整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栖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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