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下列国有企业转型为市场化运行主体(名单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企业的融资为企业自主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西峡县市场化转型国有企业名单
西峡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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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下列国有企业转型为市场化运行主体(名单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企业的融资为企业自主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西峡县市场化转型国有企业名单
西峡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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