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西峡县城区三小附近某美容店开业,马某违规燃放爆竹,被西峡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治安处罚。
当天上午,西峡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土门警务室民警在辖区走访时,发现城区三小附近一家美容店开业,传出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响声,空气中弥散着刺鼻的鞭炮火药味。民警上前予以制止,讲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并依法传唤违法行为人马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