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7号令

2020-01-28 08:00:00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 作者:西峡县人民政府管理员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西峡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启动I级应急响应机制的规定,切断来自疫区疫情传播,自2020年1月28日零时起,禁止居住在西峡的本地人、外地人及网约公司等任何单位使用交通工具到火车站、客车站、高速口、高速服务区、各国省道路口及西峡区域以外任何地方接送来自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疫区的人员及其亲密接触者,也不得接送途经湖北省特别是武汉市疫区的各地人员及其亲密接触者。违者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规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西峡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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