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峡县委办公室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上班时间的通知

2020-02-03 08:00:00 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 作者:西峡县人民政府管理员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办,县直各单位,南阳职业学院:

根据《河南省政府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豫政明电〔2020〕1号)和《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上班时间的通知》(宛办发电〔2020〕21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现就我县上班时间通知如下:

一、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结束。从2月3日(星期一)起,全县与疫情防控紧密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员按期上班,直接参与防控工作。

二、未承担全县防疫指挥部工作任务的机关事业单位,除安排人员做好本单位值班和疫情防控工作外,其他人员均须按照《中共西峡县委组织部关于强化县直单位干部职工在城区疫情防控一线作用发挥的通知》(西组通〔2020〕3号)要求,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双评议”,参与中心城区社区、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参与中心城区社区、小区防控工作的干部职工要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服从街道(镇)工作调配和社区(村)工作安排。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督促指导,对不报到、不到岗的干部职工按旷工处理,对临阵退缩、擅离职守、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各单位要指导所属人员做好自身防控工作,鼓励通过网上办公、网上审批减少人员流动,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

三、全县各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南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公告》(第十号)第六条:除生产疫情防控物资和民生保障用品的相关企业外,市内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对节前接受订单的外贸企业,在做好员工防护措施的基础上,按程序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

四、南阳职业学院开学日期推迟至2月17日以后,开学日期按教育部通知执行;县内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日期推迟至2月17日以后,具体时间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中共西峡县委办公室

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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