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徐水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公告

2020-02-29 03:40:00 来源: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防范清明节期间因集中祭扫活动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根据《河北省民政厅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工作的通知》《保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2020年清明祭扫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公共场所集中祭扫。今年清明节期间,暂停前往各村、社区公益性骨灰楼(堂)、安息堂、寺庙等提供骨灰寄存场所和集中安放的墓地进行现场祭扫活动。
  二、严格管控分散祭扫活动。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活动,各乡镇、村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有效管控清明节期间野外零散祭祀行为,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三、倡导新型文明缅怀行为。全区骨灰堂、安息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将由工作人员代为统一祭扫。提倡广大市民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先辈、寄托哀思。广大公民要自觉暂停在祠堂、祖厝等场所进行聚集性祭祀活动。严禁公民在城市公共场所、道路两侧、农田野外等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焚烧冥币、纸钱等祭祀用品,严禁在各类祭祀场所燃放鞭炮。
  全区党员、公职人员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率先垂范,并积极动员海外乡贤和在外经商、务工的亲属暂不返乡扫墓祭祖。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如违反本公告要求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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