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受疫情影响大部分居民仍集中在家,综合考虑我区近期天气情况,为贯彻落实市政府《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助力疫情防控,经区政府同意,决定2019-2020采暖季在法定供暖的基础上,供暖时间延长7天,暂定于3月23日零时结束。 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供热单位继续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燃煤燃气购储等工作,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运行参数,坚决杜绝间歇供热问题发生,保证供暖质量达标。延长供暖期间,各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热用户收取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