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0年5月27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0-04-30 03:40:00 来源: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26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保定市徐水区路泽水泥制品厂年产 10 万块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徐审环表字〔2020〕8号

2020.5.27

保定市徐水区路泽水泥制品厂批复.doc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