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邹家洪任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新余市渝水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决定任命: 邹家洪为渝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渝水区人大常委会
渝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原件:/Annex/zwgk/rsrm/rsrm/20200519162305_546_渝水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邹家洪任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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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邹家洪任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 新余市渝水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决定任命: 邹家洪为渝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渝水区人大常委会
渝水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原件:/Annex/zwgk/rsrm/rsrm/20200519162305_546_渝水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邹家洪任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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